——两年后——
雨后的城市被冲刷的毫发毕现,华灯初上时分,灯红酒绿车水马龙连成一片璀璨色泽,流淌于l市的街道上,以33层楼的高度俯瞰下去,城市的迷人夜景尽收眼底。
傅子遇站在办公室偌大的落地窗口,低头看着下面,垂在身侧的手指间,香烟的白气袅袅升腾。
身后,助理唐煜和他汇报:“截止到昨天,还是没有查到路小姐id出入境的记录,银行那边也查不到什么用卡信息,目前省内所有市县都找过了,没有路小姐下落,但是如果是山村,难度就很大了,邻省已经找到私家侦探,可以委托进行追查……”
絮絮叨叨说了一大堆,没听见一个好消息。
傅子遇神色有些疲倦,深深吸了一口烟,以食指按按自己眉心,闭眼又睁开,淡淡问了句,“路氏那边什么情况?”
唐煜回:“路总不肯松口,不愿意透露任何信息,已经按照您的意思,问过那几个和路氏长期合作的银行,现在路氏因为之前旗下建筑公司工伤理赔的事情已经陷入信誉危机,那几个行长那边很好说话,只要您开口,随时可以切断路氏的资金链。”
傅子遇转过身来,看着唐煜,“不需要切断,先停一家,给路氏施压,再和路老爷子沟通,告诉他如果他肯说出念笙下落,我们不光可以帮助他们资金回笼,还会帮忙进行危机公关。”
唐煜微微皱眉,“傅总……恕我多言,已经给路氏施压有一年多的时间了,路总那边一直没有反应,也许是真的不知道,而且掉入海中生还的几率……”
傅子遇打断他,“我雇你来,是为了找人给我说教?”
唐煜低头不语。
打从两年前傅子遇换掉司机和秘书sara之后,他被调来做傅子遇特助,从生活到工作,打理各个方面事物,这里面尤为令他头疼的一项工作,就是寻找路念笙下落。
两年的时间里,傅子遇已经将省内几乎翻了个底朝天,不仅如此,傅子遇认定路家知道路念笙去向,再三询问无果之后,开始绕弯给路老爷子施压,这首当其冲被卷进来的,就是路氏。
傅氏根系庞大,底子比路氏厚,对付路氏其实并不困难,傅子遇每一步棋走的都令人发憷,起初进行业务冲撞,后来曝光路氏的工伤理赔案,制造信誉危机,现在又开始针对路氏资金链下手——都不是什么致命伤,但却也让路氏焦头烂额,难以继续发展。
目的只为让路老爷子松口。
可两年过去了,寻找路念笙成了最让唐煜充满挫败感的工作,因为不论用什么办法,都摸不到路念笙一点踪影。
傅子遇又说:“之前在小岛上,不是有人说听说有人救起过一个孕妇?那肯定就是念笙。”
“可只是一个人说,而且根据那个人的描述,那孕妇浑身是血,根本不像是活人……”
“唐煜!”
傅子遇声音一沉,唐煜愣了几秒,“……抱歉。”
“你只需要做好我安排的事情,不然你就离开。”傅子遇没了耐心,“我知道念笙活着。”
唐煜离开之后,傅子遇回到办公桌旁,灭了手中的烟,离开公司,也不想开车,漫无目的地在街上走。
走的过程中,视线也不停地四下寻索,这已经成为他的一个习惯。
两年了,他永远在找寻一个身影,用各种方式,可是时间过去越久,他就越绝望。
路念笙的一颦一笑都在记忆里面,一点一点褪色,无论他怎么努力铭记,回忆都慢慢变淡,他突然觉得恐慌。
再找不到她,他怕他会忘记。
哪怕那个人依然铭刻在他心里,但是那些细节,那些鲜活的轮廓,全都在慢慢变得模糊,他很惊恐,他怎么能忘记?
他步伐缓慢,途径一个小广场,视线定格在不远处一抹身影上。
春寒料峭时刻,黑色风衣勾勒出的一抹纤瘦身影,黑色长发,他还记得那是路念笙喜欢的穿着,她不喜欢那些很女孩子气的衣裙,很多时候打扮甚至显得有些中性化,她衣柜里面同样的春款黑色风衣有两三件,他心跳突兀变快,快步追过去。
那身影已经离开广场,眼看要从十字路口拐过去,他跑起来,好容易靠近了,“念笙”两个字卡在喉咙无法发声,他绕过去截停。
一张陌生的面孔,眼前年轻的姑娘被吓了一跳,瞪大眼睛看着他,一脸防备。
而他气喘吁吁,好几秒,眸底透出巨大的失落,“抱歉……我认错人了。”
那姑娘撇撇嘴,一言不发,有些戒备地绕过他走了。
他呼吸好久才平复过来,抬头,视线掠过广场人流,掠过街上来往车流,五彩霓虹灯映在他眼底,那样五彩斑斓的颜色,却掩不了他的落寞。
十字路口,他仿佛迷路,找不到可以回去的地方,找不到可以去的地方,找不到她。
……
傅子遇最后被韩烈叫去“迷魅”。
这两年来,偶尔他也会想要一醉解千愁,酒精虽然不能让人从痛苦中解脱,却能让人暂时麻痹,凌晨时分,傅子遇醉的一塌糊涂,韩烈看不过去,开车将傅子遇送回傅家。
车开进院子里,暂时停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