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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其实更多是听别人说话。

他换下了平时做农活穿的粗布衣服,穿了一身墨蓝色的长袍,布料要细腻许多,显得整个人的气质都截然不同。

泼墨似的黑发半束半披,活像矜贵的世家公子。

宁欢简直想象不到,他未来要是穿上那象征百官之首的朱红官袍,该有多好看。

顾淮注意力显然没放在聊天上,一眼就看见了她,宁欢和他对上眼神,便提起裙摆跑了过去。

像飞鸟一般灵动的少女今日穿着一袭淡紫色的长裙,外面套了一件短袄,逆着阳光向他跑来,发丝在空中随之飘舞。

顾淮不觉眯了眯眼。

他只觉得,她简直像话本子里讲述的仙女一样,突然就坠入了他的生活。

从小到大,他被夺走的东西不计其数,他也没放在心上过,只是这一回,他觉得自己不会放手了。

两人上了马车,宁欢从怀里掏出一袋刚刚出发时青珌帮她打包好的糕点,塞到了顾淮怀里:“给你带的午饭,我刚刚吃过了。”

顾淮愣了一瞬便笑了,小姑娘还挺关心他。

“谢谢欢欢。”他轻声说。

宁欢嘴角抽了抽,救命,她现在一听见这个称呼就已经头皮发麻了。

“不用。”宁欢面不改色的说道:“年轻人,可不能祸害自己的身体。”

顾淮唇边的笑意更深了,和宁欢相处愈久,他愈发现这姑娘就是个宝藏,你永远能发现她与众不同的另一面。

“我一直想问,欢欢似乎对我特别有信心,这是为何啊?”

“嗯?”宁欢正扒着车窗看外面的风景,说实在的,还是有点颠,不看外面她感觉自己就要晕车了。

听了这句话,她才回过头看向顾淮:“什么意思?”

顾淮耳边的发丝垂落了下来,在车厢里稍显昏暗的光线映照下,眉目显得更加深邃。

“关于我读书这件事,我过去从未正经上过学堂,欢欢怎么知道我会参加今年秋天的乡试,就不觉得我好高骛远?”

这还用问,当然是原著里写的,顾淮力排众议参与了今年的乡试,虽没考中解元,但也名列前茅,自此名声大噪。

但她当然不能这么说。

“因为我第一次见你的时候,就觉得你绝非池中物啊,我给你写的诗里有一句,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你一定会试着去抓住每一次机会的。”

宁欢说完,就又把头扭了过去,救命,她又有点晕车了,她抬手把窗帘挑开,直到呼吸到窗外新鲜的空气,才长舒了一口浊气。

唔,终于得救了。

所以,她也并没有注意到身后的顾淮视线久久都没有移开,那对漂亮的凤眼里此时也又充满了前几日她没看懂的感情,但即使那情绪已经浓烈得要溢出来了,却也没有丝毫逼人的气势。

顾淮看着宁欢的背影,她的头发用一支发簪挽起一半,余下则顺滑的披垂而下,衬得腰肢十分纤细。

他想伸手触摸一下那如水般顺滑的发丝,但是就在仅仅距离几寸的时候,终于还是放弃,指节无声的垂下。

他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欢欢啊,她总是能一次又一次地触动他的内心,却又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

她到底知不知道她招惹了一个内心其实很恶劣的人。

顾淮从小便是被兄嫂打骂着长大的,若是没有乡邻的帮助,想必也无法好好的活到现在。

所以,装成一个乖顺的,讨别人喜欢的模样,已经成为了他的生存法则,即便他的心早已千疮百孔。

读书,考科举,离开乡下,不停向上爬,直到爬到无人能再威胁他的地方,是他活着唯一的执念。

他从没想到过,有朝一日,他的生活中会出现这样一个姑娘,温暖又朝气蓬勃,给他带来光明与希望。

既然如此,那就别再离开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