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交通局,公路局都有权利查车收费。
而且还互不承认对方开的单据。
而且最操蛋的是,这个地市查了,你交了钱,到下一个地市就不认,还要交钱。
2000年以前,确切地说是90年以前,还没有开通寿光到京城的绿色通道的时候。
曾经发生过一件事,寿光一个蔬菜商,自己开着卡车拉着一车蔬菜到京城去贩卖。
结果,去的时候带来五千块钱,一路上各种罚款,各种索要,到了京城,五千块钱不够,还欠了同行两千块钱。
卖完蔬菜回去,又是一路罚款,索要,一车蔬菜款全部罚完还不够。
可以说这一趟血本无归。
这位蔬菜商一咬牙,一狠心,一路撞着回到寿光。
只要敢拦车,不管你是交通还是公路,或者是交警,直接撞过去,碾压前行。
一路上撞死压死十多个。
最后面对蔬菜商拿出来的一张张罚款单,面对蔬菜商的血泪哭诉,检察官、法官都沉默了!
这件事惊动了省高院,甚至最高院。
经过多方商讨,最后判了个无期。
随后时间不长,才在国家领导人的关怀下,开通了到京城的绿色通道。
2000年比90年好了很多,设卡收费的地方少了很多,可一路过去,也是一笔很大的开支。
就算是找大型拖车拖回去,一百五十辆自卸车,拖回去也不少钱。
人家拖车也一样要沿路交钱。
算起来最省钱的还是走海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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