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子楚携成蛟拜访 吴驹以毛笔相赠(1 / 2)

吴驹回府后,迎面便看见了子楚携成蛟坐在堂中。  有段时间没见到子楚了,他眉间隐隐约约有一股疲惫,想来是为政事而烦心。  但身着一身常服的他,气质却有了很大的改变,并不像咸阳宫中挥斥方遒的秦王,而是更像一位普普通通的父亲。  “吴驹见过大王、公子。”吴驹拱手一礼。  “成蛟拜见吴师。”成蛟见吴驹前来,连忙起身行礼。  “吴卿。”子楚微微点头。  ……  “大王和公子到了多久了?”吴卿落座。  “刚到没多久。”子楚笑了笑:“寡人此行前来,主要是带成蛟正式拜师。”  吴驹一愣,旋即摇头失笑:“我终归只是教导公子作词一道,连记名弟子都算不上,又何须大王亲临呢?”  子楚摆了摆手,正色说道:“既是学艺,自然就要拜师,寡人身为蛟儿之父,一并前来也是理所应当。”  吴驹沉默片刻,觉得子楚说的有道理,也就不再纠结此事:“那好吧。”  这时,魏磬正好从堂前走过,吴驹将其叫来,示意她站在自己身旁。  又是一场拜师礼开始。  不过规模不如当初魏磬的拜师礼,当初这丫头可是在整个医家注视下拜的师,排面别提多大了。  不过,成蛟的拜师礼之所以这么简单,倒并非是不如魏磬。  秦国公子,太子之位的最有力竞争者之一,怎么可能在排面上输。  只是吴驹懒得大操大办,子楚不愿大操大办罢了。  “蛟儿,为吴卿奉茶。”子楚说道。  “是。”  成蛟应声上前,为吴驹斟茶,旋即双手奉上。  吴驹看了看杯中澄澈的茶汤,一饮而尽,旋即沉吟片刻,说道:“我门下规矩很少,唯有尊师重道、固守本心两条,公子虽然只是我的记名弟子,但我也希望你能牢记于心。”  “成蛟谨记。”成蛟作揖。  吴驹点点头,继续说道:“我收徒也甚少,唯有魏磬一人,今后她便是你的师姐。”  “见过师姐。”成蛟向魏磬作揖。  “师弟不必多礼。”魏磬将其扶起。  看着成蛟恭恭敬敬的向吴驹行拜师礼,子楚很欣慰。  关于朝中韩国外戚试图拉拢吴驹,以使得成蛟在太子之争中更具有竞争力的意图,他心知肚明。  别说他,随便来只狗都能看明白。  但子楚压根不在乎。  太子之争,兹事体大,关乎秦国的兴衰存亡。  没有子楚同意,任何人都别想登上这个位置,任何人都不能逼迫子楚做出决定,这是身为一个王最基本的自信。  再者,子楚从不把成蛟拜师吴驹看得那么功利。  在他看来,今日带着成蛟拜访吴府,纯粹是一个父亲将儿子送到老师手中,仅此而已。  ……  吴驹寻思了一下。  当初魏磬拜师时,他送给魏磬一个特制的药囊。  按说今日成蛟拜师,他也该有所表示才对。  “去将我新做的那只毛笔拿来。”吴驹想了想,对魏磬说。  “是。”  魏磬点点头,转身告辞离开,去往吴驹的小院。  不多时,魏磬返回堂中,手中多了一个长匣。  吴驹接过长匣,将其打开,一只精致的毛笔出现在众人眼前,笔头雪白,笔杆挺直而泛着竹黄色,上面还刻着“吴驹制”三个小字。  “此乃何物?”  子楚一下子被这奇形怪状的东西吸引了目光。  “这便是毛笔,是我用来代替分签的笔。“吴驹觉得送只毛笔也算是心意到位了。  再者,魏磬学医,所以送她药囊,成蛟学词,所以送他毛笔。  这很合理。  ”毛笔相比起分签有诸多优点,例如不容易腐烂,更适应绢帛这种较软的材质,而且更能写出文字的横竖撇捺点的优美。”吴驹介绍道。  这杆毛笔相比起第一杆的粗糙工艺,有了更多改良,比如毛的质量更优,比如笔杆经过处理,时间久了更不容易开裂。  只可惜,纸还没造出来,吴驹那些原材料正晒着呢,估计还得过段时间才能使用。  “这杆乃是中锋羊毫,比较适合初学者。”吴驹补充道。  一旁的魏磬向吴驹投来幽怨的目光,意思很明显:您给我毛笔的时候可没那么多讲究。  吴驹轻咳两声,报以尴尬而不失礼貌的目光:这不是当时业务不熟练嘛,你等为师下次,下次一定。  二人的眼神交流完毕,成蛟从吴驹手中接过了长匣和毛笔,看样子甚是喜欢。  然而还没捂热,就被子楚一把拿了去。  “吴卿,这东西是怎么用的?”子楚疑惑的看着手中这杆毛笔。  “笔头蘸墨书写便可,和分签差不多。”吴驹答道。  子楚还是疑惑。  吴驹见状,干脆将几人带到了书房,二话不说,挥毫又写下了一副将进酒。  遇事不决将进酒。  一副字写完,子楚看向这杆笔的眼光登时变了。  “巧思,真乃巧思!吴卿果然如词中所写一般,天生我材必有用!”子楚捧着毛笔连连夸赞道。  “咳咳咳,大王过奖。”吴驹轻咳两声,脸不红心不跳的接下了这赞赏。  对不起啦蒙大将军。  吴驹默默给蒙恬说了声抱歉。  “阿嚏!”  秦国边境的一个军营中,一英武少年突然打了个喷嚏。  “蒙恬,你最近怎么老打喷嚏?”身旁同僚问道。  “不知道,可能来了边境有些水土不服吧。”蒙恬皱了皱鼻子。  ……  “与分签较之,相差不啻天渊!虽然初学有些困难,但字体效果却是分签远不能及的,这外观更是如此,笔杆修长,笔头过渡圆润,真乃君子之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