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金花拎着一大捆蛤蟆藤和一小袋半夏跑进后院,脸上喜气洋洋。 “嫂子,我回来了!我跟爹找到一片长得特别好的半夏,现在腾不出空来,先放着这啊!” “天天挖这挖那有什么用,怎么不见你挖个汉子回来?” 五娣斜睨着眼,说话又呛又辣。 叶金花脸上腾地一下红了,“嫂子....” “哼,走走走,别在这碍眼!”五娣冷哼一声,蒲扇大的手麻利地把剁好的猪草捧到桶里。 见叶老爹过来,甩甩手上的猪草碎末,起身端了脸盆架上的木盆,哗啦一声把洗手的脏水泼了。 快步走到灶房外面,从大水缸里打了半盆水回来给叶老爹洗脸。 等父女俩洗了手脸往堂屋走,她瞪了一眼蹲在水沟边削南瓜皮的叶大哥,走过去扯了他一把。 “南瓜好意思待客吗?”她恨铁不成钢咬牙低声开怼。 “拿上那袋半夏去吴辣椒那问问,泥鳅黄鳝什么都行,总得凑两盆像样的菜出来吧!” 她人在后面干活,堂屋里说话声关注着呢。 家里除了菜地里那几样菜,别的也凑不出什么好菜来。 小姑子那一身新衣服虽说好几个姑娘都有,人情债欠了就是欠了。 林玉珠难得来一回,还留饭,总不能让人家吃那些不像样的瓜菜。 “好,我这就去。”叶大哥老老实实洗手拿上东西从后门出去了。 叶盛平叶盛安兄弟俩一人挑了一担柴浑身是汗地回来,见着堂屋里的林玉珠,客气腼腆地打了招呼,径直往后院走。 “娘!快看!打了个好东西!” 兄弟俩今年十六,抽条的年纪,体格不壮实,精瘦精瘦的。 和父亲温润儒雅的俊秀面庞不同,浓眉大眼,方脸盘子,长相随娘。 眉宇英气端正,麦色皮肤,叶盛安长了一对虎牙,一笑起来就能让不熟悉的人分辨出他和哥哥。 “什么东西,我看看。”五娣臭着脸,头也不抬地继续挑米里的杂物。 叶盛安早就习惯了她的臭脸,心里高兴,笑容没落下,解下栓在裤腰的布袋,撑开袋子口伸到她面前。 婴儿手腕粗的黑黄花纹蟒蛇在袋子里撅成一团翻了肚,死得透透的。 “唔!”五娣眼睛一亮,“不小呢,去剥皮斩成段,今天炖黄豆吃!” “啊?不卖吗?”叶盛安眼里满是震惊,和哥哥面面相觑。 这是他家配吃的? 每一口都是钱啊。 回来的路上还商量着明天谁去赶圩卖钱来着。 “啧,卖什么卖!”五娣不耐烦地挥手,“晚上家里有客,快去干活!” 兄弟俩都是糙养着长大的,洗衣做饭什么都会,收拾一条蛇,不在话下。 搬了小炉子和铝锅出来,炖蛇肉费时间,不能占大灶。 堂屋的叶金花喝完一大碗凉茶畅快地呼出一口气,眼神欢喜地看着林玉珠,“找我什么事啊?” 林玉珠捻了一颗炒黄豆,垂眸想了想,有意提高了说话声音,“是这样的,咳…” 堂屋那边干活的响动明显小了一些,她清了清嗓子,冲父女俩一笑。 “生产队要办小林场的事,大家都知道哈。” “知道呀,队里很看重呢。” “是,这个任务很光荣,很艰苦。宋毅说只要符合要求的上进社员,都能考虑选进小林场。” 林玉珠一本正经说完,歪过身子冲叶金花俏皮一笑。 “我觉得你也符合要求,就跟他提了一下,经过他慎重考虑,同意啦~” 提一下肯定是没用的。 过程不能细说,要脸。 反正只要说结果就行。 父女俩听得双双一愣,不敢置信瞪大眼睛对视一眼,从对方眼里看到了激动。 “真的啊?!” “啊,我我我,我能行吗!可是,我这…不合适吧…” 叶金花又惊又喜,激动得来回绞着手指,眼泪都冒出来。 小林场每人每月四十斤米的事早就传开了,她压根没把这事关联到自己身上。 她有自知之明,不会做一些不切实际的妄想。 自从宋毅做了队长之后,瘫痪在床的娘也有资格领基础口粮了,对于这一点,她始终很感激。 但从没想过和其它社员争那些好事的名额。 队里又脏又累的生产任务分到她头上,她也没什么怨言。 今天实在把她给整懵了,胸腔填得满满的,鼻头酸酸的。 她是这样的家庭啊! 居然能接到这种光荣任务! 从小到大的心酸仿佛决堤了一样,山呼海啸喷薄而出。 “哎呀,别哭别哭,这是好事呢。” 林玉珠掏出手帕帮她擦眼泪,“既然得到这个珍贵的机会,那你更要向别人证明,你是一个思想进步的好青年呀~” “嗐,你这丫头....怎么还跟小孩一样哭鼻子,让人看了笑话。” 叶老爹愁苦脸上堆起的那些皱纹,仿佛在瞬间舒展开来,眼圈泛红。 四十斤米,在他正当壮年时,根本不会放在心上。 生活压弯了他的背脊,熬浑浊了他的眼睛,磨花了他久远的记忆。 他变成了一头老黄牛,每天面朝黄土背朝天。 女儿孙子一天天在穷困的环境长大,村里有来往的人家也不多。 女儿能进小林场,代表着希望的曙光洒在了他家屋脊上,如何能让他不动容! 里间的叶母捂嘴呜呜地哭了,压抑着声音不敢让外面的听见。 没人知道她心里有多煎熬。 前半生上对不起先人,没能把家业恢复往日荣光,家道中落。 后半生下对不起后人,倔强地把家业扛在身上,颤颤巍巍站起来。 就这么一倔强,害了儿女,害了孙
第227章 南瓜好意思待客吗?(1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