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忘记那个晚上是怎么被杨伊带回家了,只记得和他擦身而过时,隐隐约约感觉到了风中飘散了什么咸湿的气味。
他真的很有分寸,那晚过后只在电话里问了我三个问题:我是不是喜欢上了别人,他有没有做错什么,还有——我是不是真的爱过他。
我支支吾吾敷衍过去,我们之间就算是彻底断了联系。
我当时还跟杨伊开玩笑说,外国人真是洒脱,分手就还真是分手了,连小小的纠缠都不肯施舍给我一下。
杨伊一边恨铁不成钢地说我自作自受,一边在我深夜哭得迷迷糊糊的时候帮我热牛奶。
我本来以为我永远不会好起来了,但却低估了时间的力量。
地球依然在转,生活也依然在继续。我不再抗拒任何足球的消息,也不再故意屏蔽掉他的社交平台,甚至还一直和外婆保持着联系并频繁互寄很多异国特产之类的 。
大家都很开心,而我和他之间的那些往事,似乎变成了一场久远的意外。
直到那天晚上。
我可以骗得过自己的大脑,却骗不过那颗被他拥有过的心。
12
我和他再次重逢在美国一条不那么繁华的街道,夜晚,没有月光,路灯很暗。
和他分开的那一年里,我在一家插画公司度过了一段浑浑噩噩的时间,虽然公司的人很好,但我更想要自由,所以就此辞职,过上了一段无拘无束的自由画手生活。
这次是来采风,不会待太久。
在朋友推荐的饭店吃完晚饭后,想着离住处不远,就准备步行溜达回去,没想到走错了路,眼见着天色越来越黑,我越发分不清身在何处。本想走到大路上叫辆的士,却被人堵住在了一墙之隔的小巷子里。
美国的流浪汉什么都做得出来,枪支、毒品、抢劫……各种可怕的事情在脑海中过了一遍又一遍。我的呼吸急促起来,强装镇定地计划逃跑路线。
就在这种神经紧绷的时刻,一双手突然搭上我的后背。我穿着薄短袖,能清楚感觉到那人手掌心的温度。
我害怕地头皮炸开,连指尖都开始发麻,等猛然回头看时,世界突然就安静了。
是他。
哈梅斯变得更精壮了,剃短了头发,模样虽然没变,但总有哪里隐隐不一样,成熟里还夹杂着男孩气,是女人们都会喜欢的样子。
在这种情况下和他相遇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但唯一不变的是他和以前一样,再一次驱散我长夜里的光。
流浪汉可能是心虚,也可能是认出了他,一个个落荒而逃,巷子里重新变得空无一人。
我靠在墙上缓了几分钟,打算向他道谢后打算离开这里。
这次是他主动叫住我的,他第一次在我面前皱眉,说要送我回去。
我没接话,不置可否。
他说我不要这么抗拒,这次的相遇很公平,毕竟美国,对于我们两个都算异乡。
他应该是喝了酒,靠近我的时候带着威士忌的橡木香。
“我以为我不会想起你了。”他笑了,“可我每晚都能在梦里见到你,以至于现在我都不知道是不是在做梦。”
“那你就当做是梦好了。”
心跳还是快得厉害,我知道该走了,但深吸了几口气,怎么都抬不动脚。
他突然握住我的手腕,颤抖又炙热,步步紧逼到墙角,在我的发丝边克制地呼吸。
没有落下错想的亲吻,他最后只是拥抱了我,很轻很轻,好像这真的只是他的一场易碎的梦。
“回来吧,我需要你。”他俯在我耳边说。
有时候拥抱比亲吻更具有爱意的力量,我的情感在压抑到了极点后,在氛围驱使下,什么克制,什么划清界限,都通通见了鬼。
我抱住他开始大哭。
那年我24岁,已经到家里开始为我规划婚姻的年纪,但为了他,我又一次把未来的一切都弃之不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