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褪去他沉厚的外壳,剥落那些悲伤的经历。他会是一个温暖的大男孩。有很热的血,很柔软的内在。
会握一只怪物的手,会和玫瑰营里中的囚徒道谢,会依旧喊他这样的人向导。
这是一个很好的哨兵。
很合适林苑小姐。
他们俩真的很像。
……
“那我就先回去了。”倪霁和林苑告辞,“时间不早了,改日再来拜访。”
他在林苑面前总是很克制,情绪内敛,保持着礼貌的距离。
林苑唔了一声,确实是晚了,月亮都升起了。折腾了一天,她肚子都饿了。
她送倪霁去大门口。
小锁咬着手绢看薰华,薰华叹了口气。
时代真的在倒退,当年,哨兵们面对向导的时候,热情地一个个像是开屏的孔雀。
这两个人,一个死死约束着自己,一个呆得像是木头。简直让人看不下去。
他听见在远远的大门外,哨兵站在那里和林苑说话。
公事公办的模样。
“之前你询问我的时候,我就想到了无瞳之地,已经在收集资料。如今既然真的要去那里,等我回去就把资料整理好,传到你的个人终端上。”
林木头只会说,“哦。”
“那我就走了,你早点休息。”
“嗯。好的。”由一个字进步成三个字。
薰华推了推小锁,让她先进去。
院子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了一株小小的黄金树,金色的树叶在月光中莹华烁烁,随着夜风轻轻摇摆,薄薄的金属们叮当碰撞,唱起了一首优美的歌。
那是温莎的歌,留在黄金的心中,薰华时时反复地听,每一次听见都能融化他冰冷的心。
如水的月光中,歌声荡漾开来,像是情人在耳边细细呢喃,轻轻拨动谁的心弦。
院门外告别的哨兵和向导,听见了这首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