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吗?”
时征失笑道:“我家没花瓶。”
“这还不简单,买一个就好啦。”她拍拍手,拉住他衬衫下摆往路边的摊位走。
时征抱着她,看她眼球转来转去,十分灵活。知道她还在想人家小情侣的事,想起她学生时期的几次做好事,还有因此受伤。
他不由分说地狠狠亲她,“真的很多管闲事你。”
意欢锤他,辩驳道:“我这是好意。”
时征把她按到胸口上,“嗯。”只是后怕,因为热心助人把胳膊都弄骨折了。
他忽然问:“你知道我第一次认识你是什么时候吗?”
意欢抬头,狡黠地笑,“反正不会比我第一次见你要早。”
时征没想到在相亲前她也见过他,“嗯?说说。”
“两年前吧,在长岸酒吧。”
“这么久了还惦记着我?”
她用手指戳他,阴阳怪气道:“夜店小王子嘛。”
他笑着把她手指握住收到手心,“别瞎说,难得去一次就被你碰见了,你说这是不是缘分?”
意欢叱他,问:“那你呢,是不是也见到我了?”
她说的那次,时征并无印象。
“没有,你高中时是不是上过报纸?”往她唇上咬了下,“还是两次,见义勇为,真热心。”
意欢一想确有此事,高一时碰到一个迷路的四岁小孩,小孩饿了指着路边的饭店要她跟他一起吃卤肉饭,后来吃完小孩说想起回家的路了,她觉得还是先带他去找警察再说,万一他父母丢了孩子报警了呢。
去了最近的警察局,真让她碰上要找孩子的一对男女,不过那不是小孩的父母,是福利院的职工和报社记者。
记者是恰好去福利院取材,没想到院里因为少了一个孩子急成一团。
意欢不想登报,但警察老伯还一直劝她,说这是很光荣的事情。于是她顶着一头油油的发丝上了报纸,记者用华丽的书面语把她简单的几句情况叙述给写得天花乱坠。
第二次是因为救了一个溺水的小学生,小小的一只力气却大到离谱,所以把人拖上岸时,自己也筋疲力尽,就躺在路边大口喘气,小学生已经没事坐起来了,但她还闭着眼,周围的人都怕她死掉,就说快叫救护车,她能听到的,也很清醒,只不过体力耗尽了而已,有人要给自己按压做人工呼吸,她立马睁眼,摇摇头表示自己没事。
幸亏是放学回家碰上,累到都站不稳了还记得把书包捡起来。她叼着一个阿姨给的棒棒糖回家了,浑身湿漉漉的还被蓝菊英训了几句。
第二日上课中途,班主任突然到班里找她,意欢被点名,吓了一跳,花了几秒时间反省自己最近有没有做什么坏事。
她又见到了那个记者,还有昨天那个力气大到要拉她共沉沦的小学生,身边站着的应该是他的父母,见到她一把抓住她的双手,不停地说谢谢。
她暗想,一家大小力气都忒大。
原来现场有人看到她扣在校服上的铭牌了,于是找到学校来。
又是登报,这次轮到教导主任跟班主任劝她,说这是为校争光啊。行吧,声音之小拒绝无效。这次不用她多说事发过程,因为记者已经采访过现场目击群众跟主人公小学生了,所以报道写得非常夸张。
时征想起她那只有两只梨涡表达了喜悦,其余全是勉强跟不情愿的表情跟神态,大声地笑了。
意欢很是羞耻地捂住脸,哀嚎:“不是你为什么会看到。我那时就怕让同学知道。”
“怕什么,你是学习标兵。”
她不太想回想以前的事,耳朵贴着他,听他沉稳有力的心跳声,“所以就凭两张一言难尽的照片认出我了?”
“其实是因为明悦,你初中时不是还参加了英语演讲比赛得了金奖,她追了好几期书刊,最后你得了金奖,抱着奖杯的那张照片她还剪下来贴到英语课本上。”
“真的?”意欢很意外。
“嗯,我就听她时不时念叨你的名字,然后有一天我就在报纸上看到你了。”时征拇指跟食指捏她的脸,“你就是家长们口中的别人家的孩子?”
意欢从小到大很少受到夸奖的,她考了第一名、得了奖,蓝菊英会说每一次都有才算本事,现在条件这么好,不愁吃不愁穿不用她干农活,考得好很应该。何欣很忙无暇顾她,周末不用上课她还会去福利院和养老院帮忙,通常在一阵子之后听蓝菊英提一嘴才知道。学校老师一贯进行打击教育,一句继续保持,哪个知识点还是短板一路走到黑。同学们觉得她不合群所以很少跟她搭话,班里氛围很压抑,其实很多时候都把同学当作竞争对手。
她埋脸到他胸口,闷闷道:“时征。”
“嗯?”
“我们以后多多称赞对方,多点表达爱意、多点陪伴、多点耐心、多点宽容,好吗?”
时征难受地咽了咽喉咙,把吻印上她额头,沉声说:“好。”
还好第二天一早就看到小情侣恩恩爱爱地你亲我一口我亲你一口,意欢放下心来。
时征默默站到她身边,探头去亲她嘴巴,“不用羡慕。”
意欢被闹红脸,推他,“别瞎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