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河:“真的很难听!”(1 / 2)

枯燥乏味的打工生活一天一天过去了,每天清晨李清河依然去那里打工干活,每天下午和唐磊去电子厂上班,日子也就这样过去了,没什么新奇的事情,也没什么惊悚的故事,平凡两个字成为了他们这个暑假的主旋律。  林裕兵则是每天在家打着游戏听着歌,因为他们住的不算远,林裕兵常常会过来串门,潮流嘻哈的服饰,头上戴个耳机。  回想起李清河第一次见到他这身装扮的时候,那表情简直一言难尽:“你和是什么穿搭,上次见你,你不还是好学生的穿搭嘛。”  “怎么样?哥这一身是不是非常的潮流,非常的帅气?”林裕兵颇有些兴奋的说。  “你主打反差是吧。”唐磊在一旁捂脸,简直没法看,本来还是一个英俊潇洒的帅气少年郎,结果整个这身穿搭成个非主流了。  现在的林裕兵就跟魔怔了一样,说话都押韵。  三人这段时间相处的简直了,都要到了拜把子的地步了,有事儿没事儿就一起出去玩玩,主要是林裕兵带着他们去城里有意思的地方看看。  每次出门前,李清河都会严令林裕兵把那身非主流装扮换下来:“现在是21世纪了,你能不能把你那套非主流给换了?”  “潮流,我要做潮男。”林裕兵反驳道。  李清河扶着额头满脸黑线说道:“你衣服挺潮,刚洗的吧。”  两人每次出门前都要像这样来一番拉锯战,刚开始认识林裕兵的时候这孩子有点内向,现在看来这哪是内向啊,明明是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怕吓到他们。  每逢这个时候,就到了唐磊看好戏的时候,一边磕着瓜子,一边看他俩互怼。  最后李清河还是说不过他,这货太执拗了,而且他几乎没几件正常的衣服。  也就导致每次出门李清河,都感觉别人看他们的眼神怪怪的,当然,事实证明他并没有感觉错。  当一个天气晴朗,阳光明媚的好日子里,林裕兵带着他们俩,穿着那身非主流嘻哈风格的衣服,成为了这个公园的显眼包的时候。  也许是今天天气格外的好,林裕兵格外的兴奋,李清河突然多了一丝不好的预感……  今天三个人特地来到了公园里玩,正是晚上八点,人正多的时候,公园很大,里面分成了一小块一小块的,每个公园都有一个中心地方。  正巧有人拿着麦克风在唱歌,周围围了一圈人,林裕兵不知是热血上头还是怎样,当别人一曲悲伤的小情歌唱完后,林裕兵就那么上台了,向大家展示了他这些天学的rap说唱。  一看到他上去,李清河拉着唐磊瞬间往后退去,绝对是离他离得远远的,这是李清河也终于知道那不好的预感是什么了。  林裕兵最近唱的什么他当然知道,他甚至还想他俩表演过,属实是相当炸裂。  台上本来唱着歌的那人正想休息一下,这是林裕兵上来他简直求之不得,甚至觉得他这身嘻哈服饰说不定能给自己一个惊喜,拉来更多的人气。  林裕兵淡定上前,选好BGM,一段非常嗨皮的前奏响起,林裕兵淡定的打着节拍,李清河和唐磊捂着脸站在最后面,心里默念:看不见我,看不见我!  无他,实在是林裕兵这首歌太炸裂了,啧啧啧不忍直视,因为声音实在太大,刚听完情歌的年轻女孩还没缓过劲来,就被这震耳欲聋的音乐搞懵了。  甚至有些人已经捂住了耳朵,此时站在台上无比自信的林裕兵根本没发现这一切,他还陶醉在自己优美的歌声中。  周遭原本有些嘈杂的声音此刻也都被掩盖住了,那个正准备休息的歌手急了,本来人还有这不少,这下要是让他唱完了估计也就没人了。  没等林裕兵唱两句就被他拿开话筒,礼貌地请他下去了,林裕兵还没搞清楚发生了什么,就这么稀里糊涂的麦没了。  林裕兵还不清楚发生了什么,到了李清河身边问道:“怎么回事,咋给我请下来了?”  李清河伸手指了指旁边众人,林裕兵这才发现都在看着他们,他虽然有点社牛在身上,但可不傻,看这阵势再不跑估计一会都要被淹没在唾沫星子里。  三个人跑到一个算是安静的地方坐下,林裕兵有点郁闷地说道:“我唱的真的很难听吗?看来我在这方面没什么天赋。”  原本林裕兵想着李清河会安慰他的,但他还是低估了李清河。  “嗯,很好听,下次不要唱了。”李清河淡淡地回道。  扎心了,老铁。  李清河和唐磊倒是无所谓,就算被被人看到他们认识也没什么事,林裕兵这下可丢人丢大了,要不是现场太吵没人拍照,估计现在林裕兵炸裂的歌声已经传遍全城了。  这几天他们在县城内的两个公园逛了逛,又去看了几个大型商场,对于以前从未离开过山村的两人来说,可是非常新奇的,不过这里毕竟是小县城,相对来说各方面都比不上外面真正的大都市。  但是商场内琳琅满目的商品,还是让他们看花了眼,真正去亲眼目睹了这一切后,李清河才明白自己原来只看到了镇上那么大,镇上可没有大商场,一个小超市在李清河眼中就已经很大了。  一个七八线的小县城都这样了,这不禁让李清河对外面的世界产生了憧憬。  回家后李清河照旧跟于邈邈打了个电话问道:“对了,邈邈,你现在在哪个城市啊?”  “在魔都,听说还是华夏最大的城市之一,诶,你今天怎么突然问起这个了。”于邈邈一边啃着西瓜一边说。  “这不是这几天在县城里看了一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