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要缩成一个球。
就在辛甘闪身的瞬间,哈士奇立刻冲进了屋子,仿佛得到了赦免一般。它一头扎进辛甘家的地毯上,无论辛甘怎么唤它,它都死皮赖脸地不肯起来。那双圆溜溜的眼睛望着辛甘,仿佛在说:“我错了,但我就是不起来。”
辛甘无奈地摇了摇头,她的目光再次投向宋一正的房门。
真人真的太泼皮了!
这是宋一正派来的奸细?辛甘蹲在地上,跟哈士奇对视着,似乎想从哈士奇凶狠的眼神中探究到一些什么。可是她万万没想到……这条狗只是在地毯上趴了一会儿,猛的跳了起来,冲着电视一个劲儿的狂吠。
这是要看电视?辛甘猜测似的把电视打开。
“爱恨就在一瞬间……”
“嗷呜……”哈士奇兴致冲冲对着电视学狼叫,这已经是夜里十点多,在这么叫下去,非得把邻居吵醒,不接到投诉就怪了。
辛甘冷清的面孔有几分无可奈何,可是又看着在客厅打滚的哈士奇,实在没有办法只好打电话给莫辰。
“哈哈哈哈哈……”莫辰在电话另一边笑的前仰后翻,就算莫辰什么都不说,辛甘也知道莫辰想说什么。
“喂,辛甘,你可是精明干练无数警队精英中的精英,居然搞不定一条狗?”
辛甘沉着眸子,又撇了一眼陷入疯狂的哈士奇,“它不会有病吧!”
电话另一头的莫辰‘噗嗤’一声又笑了出来:“什么病?你家哈士奇得多动症了?哈哈,辛甘,你有没有常识,就连哈士奇好动、脑残,你都不知道,就养?你是看自己太冷清刻板了,所以弄一个哈士奇陶冶情操?”
弄清楚哈士奇没有得病,而是天性使然,辛甘就毫不留情面的挂下了电话,任由哈士奇在客厅疯闹,一个人回了卧室,冥想。
沾有甘以城的DNA的烟在三楼垃圾桶,那么他有没有进过案发现场?
凶手作案没有留下指纹,而且清扫过现场,可是为什么没有带走那块碎片?是疏漏还是刻意?
碎片旁边的划痕是什么物体造成的?
“砰砰砰……”
死者为什么毫不防备凶手,是否是熟人作案?
既然凶手想要杀死者,为什么还要带一块蛋糕去?
“砰砰砰……”
死者微博关注的冯轩是什么人?为什么死者发的最后一条微博是晚上十点一刻,是死者发的,还是凶手为了伪造死者死亡时间发的?
“砰砰砰……”
辛甘再也不能无视门外的声音,打开门,想着思想教育,或者直接把这条讨人嫌的狗扔出去。可是没想到一开门,哈士奇就冲上来舔了舔她的脸颊,之后冲进她的卧室,乖巧的躺在床下,睡觉?
还算听话。得出这个结论,辛甘打算去冰箱那点什么吃的给哈士奇,可是没想到,她的客厅就像遭受洪水突袭,火山爆发,泥石流滑坡,一样。
现在,辛甘收回那句,这是宋一正的奸细,它明明是宋一正弄来折磨自己的!
——
案子进展到现在,并没有什么证据,弄得整个警局的人都愁云惨,可唯独辛甘还是一如既往的盯着整个案件,在脑海中一遍遍推论,之后在推翻,突然想到了昨天把甘以城带回来询问的结果。
“甘以城,请问你昨天晚上十点到十一点这段时间在哪儿,有没有人证?”美人用笔敲了敲桌子,想让甘以城能够集中精神。
甘以城长得是那种阳光大男孩的感觉,可惜眼眸里总带着一种阴霾,在警局也没有片刻害怕,直勾勾的看着美人,“我没杀人。”
哪有杀了人的人跑到警局,对着警察认罪伏法,立马说出杀人细节和杀人目的。就算是证据都摆在眼前,还用有几个死不认罪的。
“监控录像已经录到,你九点一刻尾随着死者进入化学主楼,你是不是跟随死者,就是为了杀了她!”
一旁的肖晓可不像美人那么好说话,天生的娃娃脸上露出一个阴森的笑容,看上去有一种说不出来的诡异感,声音虽然不大,可是字字铿锵有力,若是一般做贼心虚的人,总会露出点破绽。
这种审讯是警察中常用的,带有一点压迫感,为了就是能找出受审人不自觉露出的小动作,眼神,来增加判断。不过显然这招对甘以城一点用都没有。
“如果证据确凿,你们就可以定罪了,还用问我?”甘以城摸了摸下巴,看着肖晓,眸色一深:“找出证据证明我有罪,是你们的工作!而不是我来提供证据,来证明我没罪。”
肖晓是一名刚刚从大学毕业的年轻人,他与甘以城年纪相仿,但给人的感觉却截然不同。他散发着一股自信的气息,这种自信不仅仅源自于他的性格,更源于他在破案和推理方面的出色能力。
他总是能够迅速地找到案件的突破口,并且运用自己的逻辑思维和推理能力破解各种看似棘手的案件。他的才华和天赋不仅仅是在校园里展现出来,更是得到了警方的认可和赞赏。
“我的小祖宗,你知不知道这可是命案!你知道什么就说,成不?”
美人跟甘以城也算是相识,这么狠甘以城面对面坐着,审问,做笔录,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