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了遗嘱正文,对于公安机关来说,自从何国庆出事之后,早就盯上了与田文欣及何家来往的所有人。特别是天天在田文欣身边转悠的——“孔大禅师”,这么一个人,他的一举一动,便更是全部都在公安机关的监视和控制之下。 而且,这个孔老二,他有一个习惯,身边的其他往来关系,看起来特别的简单,没有团队,没有帮手,什么事儿都是自己一个人干。他什么时候去法院递交遗嘱,什么时候去法院申请遗嘱保全,什么时候见了律师,什么时候反告李明钰,什么时候参与开庭前与法院会谈,什么时候安排律师出庭…… 所有的一切,公安机关都是很容易弄得清清楚楚。 长生想,他一定是在保护什么人! 所以,长生认为,现在已到了非抓捕孔老二不可的时候了。 只有与孔老二正面有过交锋,才能确定孔老二到底扮演的是什么角色! 当天实施抓捕时,虽然料定孔老二不会透露什么说法,肯定会称他们应该找律师谈,他不会当面有什么交流或谈话。但长生只要看清楚孔老二的态度,就已经知道,自己预料的情况肯定会发生,甚至更加让人心里直打鼓。 庭上,检察官代表专案组,宣读了起诉书;法官便按照开庭程序,履行义务般地,非常没有激情地,一个步骤一个步骤地,缓慢执行着程序。 庭上的记者和观众,也都被弄得哈欠不断,恨不得打起瞌睡来。 直到双方开始发言时,孔老二的律师,一上来就咄咄逼人地说道:“检方起诉的几项罪名,我的当事人孔方禅先生,全部不予承认。即我方认为,所有罪名均不成立,我方将提出无罪辩护。” 双方发言完毕,便进入双方答辩。 检方当然坚持,孔方禅主要犯了三条重罪:一是伪造遗嘱,企图骗取何田氏的巨额遗产,构成诈骗罪;二是诬告国家公职人员,把伪证罪名栽赃到了李明钰教授头上,实际构成诬告陷害罪;三是为阻止查明何田财产纠纷案,使用了各种非法手段,构成妨害公务罪。 因为检方提出的证据,均被孔方认定为不成立。所以法官责令孔方律师,进行主张举证。 要说刚才孔方律师的发言,让人感觉咄咄逼人。而他再次发言时,就显得有些嚣张跋扈了。他起身,走到起诉方座席附近,在长生的面前,驻住了脚步,然后说道:“第一,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而我的当事人,只是遗嘱代理执行人,并没有任何合法或非法占有的目的,更没有任何合法或非法占有的行为;请注意:无论是合法的占有,亦或是非法的占有,都没有;首先,我的当事人并没有伪造遗嘱,其次,即使有人伪造遗嘱,在刑法上也并不构成犯罪。第二……” 检方马上打断孔方律师:“反对,请审判长明查,对方律师并没有举证,他代理谁?他所说的合法占有是指什么?就直接做出结论,是违反辩护常识的,也是无效的。” 法官听后,只稍加思索,便说道:“被告可以不明示所代理的人是谁。但要说明刚才所说的合法占有是指什么。” 孔方律师笑了笑,又向法官鞠躬道:“尊敬的审判长,我的当事人,向法院一直保全我方的正当隐私,表示感谢。刚才我所提到的合法占有,主要是要说明无论合法和非法来说,我的当事人都没有他自己要占有任何财产之目的和行为。而且,事已至此,我的当事人,孔方禅先生在出庭前,已征得他所代理的人士的同意,可以告诉检方,特别是要告诉易长生警官,遗嘱持有人的姓名。” 法官听出里面的问题了,马上说:“被告方律师,请你的当事人慎重,法院顶着压力,一直保全着的隐私,依然受法院的保全,可以不必公开。但你特别针对易长生警官的说辞,如果是口误,本庭提醒你注意。” 孔方律师似乎很自信地答道:“谢谢审判长提醒,但我的当事人,的确有疑问,特别告知易长生警官,要请易长生警官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