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春三月,夏暑未至,天气还有些凉。
午后的阳光穿过大门,斜斜的洒落在人身上,暖洋洋的,叫人不想动弹。
孟秋左手撑在柜台上,支起脑袋,右手轻轻的抚摸趴着的狸奴。看着小家伙呼呼大睡正香,他也情不自禁打了个哈欠。
不过是九九六之后,想多码点字赚个稀饭钱,困乏后伏在桌上,就稀里糊涂的穿越到这个镇子上。
看来日更四千,乃人体之极限,并非虚言。
此世是个类同华夏古代社会的地方,言语、文字甚至文化,大同小异;山川地理、甚至名人,都多有重叠;就连历史走向,也相仿佛。
只是细微处的变化,也容易谬之千里,他还没有仔细探究,便停在此地,预备相机而动,看将来是考个功名,还是弄些发明。
孟秋来时,回到了十六七岁的年纪、脸面稚嫩了许多不说,长发也似开挂的过了肩膀,倒也不显特别。
眼下已经过去一个多月,没有系统,没有奇遇,也没有遭遇什么意外。
初始确实不太适应,日子一长,就当度假,生活倒也悠闲自在,日上三竿方起,月挂树梢便睡,
虽然因为朝代发展细节不尽相同,导致那点浅薄的历史知识毫无用处。
不过孟秋识得数、认得字,小小年纪便举止沉稳,又带着几分自信,总能叫古人高看一眼,是以顺利找到一份包吃包住、还有工钱可拿的营生。
此刻已是未时,饭点早就过去好一会,整个楼里面一个客人也无。掌柜提着一壶茶,端着一碟干果,从后院走了出来。
他见着伙计偷偷缩在角落睡觉,脸一板,上前踹了一脚,呵斥道:“混账东西,成天就知道偷懒!”
吼的声音有些大,把小狸奴吓得一个哆嗦,孟秋连忙坐直了身子,轻轻拍打,好容易安抚下来。
转头一看,掌柜早换了副笑脸,将手上东西搁在饭桌上,说道:“孟先生,天气还有些寒,我煮了壶好茶,过来尝尝。”
孟秋双手抱起狸奴,绕过柜台,坐到了凳子上,倒也一点不客气。
掌柜陪着笑,回头又一瞪眼,骂道:“没点眼力见,还不过来给孟先生斟茶?”
“东家不必这么客气。”孟秋摆摆手,说道:“反正现在也是闲着,许小哥若是有心,咱们再认认前些时候习练的字,如何?”
那掌柜被他看破心思,也不尴尬,先拿眼示意伙计,又翻转茶盏,倒了个七分满,推到对面,叹了口气道:
“我也不指望超儿能考功名,只要多认几个字,总也比我这除了记数记个名字,其余全都抓瞎,要强上许多吧?
他认得的字将来就能教给儿子,儿子再交给孙子,一代比一代多认识几个字,说不得就有老天爷看中一眼,出个秀才老爷,我老许家也算门楣有光。”
孟秋点点头,说道:“是这个理,若真能一代强过一代,总有出头的机会。”
这一个多月的接触,也了解到世上识字的人不多,百里挑一也不为过,且其中大多数也就能写个名字,记个货物。
像他这样读过《论语》、《孟子》,整个镇上都没几个;还能吟诵几首唐诗宋词,那更是一个也无。难怪连路引都不查,许多人就争相延请。
以至于他选择在这镇上唯一一家酒楼兼客栈做个账房,还有许多人好生不解,或以为是读书人的怪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