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瑶瑶没料到太子殿下会如此狗,还真没给他取错外号。
就是个小混蛋!
看着手中巴掌大的布匹,她害羞得双手将脸死死捂住。
太羞人了!
不过,真不知道什么材料制作的,摸起来比丝绸还要滑。
如果穿在身上,一定挺舒服的吧!
更让她感到啧啧称奇,薄如蚕丝的红色渔网长丝袜,光看着就给人一种忍不住穿上的冲动。
王瑶瑶羞涩解开腰间的带子,她不由得想起两人第一次见面,小混蛋就带她去偏厅检查什么身体。
呜呜......,不敢想了。
好羞人。
当时她就感觉不纯洁了!
究竟要不要换上呢?总觉得殿下的笑容中,藏着一股子坏水。
莫非他,压根就没有那个心思。如果那样的话,恐怕还真得听他的话。
否则,王氏想要逃过此次危机,只怕难如登天。
王瑶瑶贝齿轻咬着唇,最终丝绸外裙从她香肩滑落。
没有衣物遮挡,惊人的弧度让王瑶瑶的双眸,压根看不见她的脚尖。
与此同时,偏厅内的沙发上。
长乐像个小野猫一般,不依不饶的扒拉着李承乾的耳朵。
“哥,王姐姐人挺不错的,你为何偏偏要捉弄她?”
李承乾故意逗着她问:“心好疼啊,好心好意帮某个佩奇,没料到得到如此待遇。”
“坏蛋哥哥,居然嫌弃我是小猪,看我不咬你!”
说完亮出她可爱的小虎牙,在李承乾肩膀上咬了一口。
似乎担心把哥哥咬坏了,嘴巴落在绸衣时,轻得像小奶猫。
长乐身后的汝南用小手指捅了捅长乐,小声说道:
“姐姐,王姑娘不是好人,她想让你嫁到晋阳。”
“啥!!”
长乐一下子炸毛了。
刚想蹦下去,被李承乾的右手搂着她的蛮腰。
长乐气呼呼道:“好气人,亏我还一直帮她讲好话。活该,就该让她当一辈子的小妾。”
似乎想起什么,长乐顿时变得无比乖巧。她凑到李承乾耳朵边,软糯着问:
“哥,你养我一辈子好不好嘛,丽质不想嫁人!”
李承乾看着粘人的长乐,看着她的双眸氤氲着雾气,连忙点头答应了。
“噗嗤!!”
“哥,我就知道你最好了!!”
长乐的话音刚落,一旁的汝南也拱进李承乾的怀里。
要是搁在以往,长乐只怕早就将她挤到一边。
......
吐谷浑境内,赤水城八十里处,烽燧堡。
为了给吐蕃大军提供方便,堡内吐谷浑的士卒早就回到赤水城。
已经是深秋,天空中风淡云轻、烈日高悬。
高原地势的因素,烈日抛洒下来的热力,让溃逃一夜的几十名吐蕃斥候,总算感到一丝丝热意。
昨晚太可怕了。
简直像梦魇一般。只要闭上眼睛,吐蕃士卒脑海中立即浮现出地狱般的恐怖。
任何人,只要被魔军撞上,直接被撞成粉碎。
大唐魔骑像冰冷的机器,更像来自地狱的恶魔,残暴的将五万吐蕃精兵碾碎了。
五万精兵啊,即便站着不还手任人砍杀,怎么也得几个时辰。
恐怖!!
半个时辰,五万大军被践踏成肉泥。
他们二十来位不是待在后营,见机不妙先行逃跑,只怕也逃不过魔军的屠杀。
不对,不是逃跑。
是回去搬救兵,没错就是搬救兵。
逃跑的时候匆忙,连补给都没有带。
松州的西面是吐谷浑,西南面是吐蕃。二十为吐蕃逃兵心里很清楚,如果往吐蕃逃的话,等待他们的不是被饿死就是被狼咬死。
因为此时他们离吐蕃最近的城池,足有上千里之遥。
关键是高原上天气多变,没有帐篷没有补给的他们,迟早会被冻死。
商议过后,他们决定逃往八十里地的赤水城。
三天,他们依靠宰杀的马肉,终于逃到吐谷浑控制的赤水城。
赤水城,顾名思义在赤水边修建的一座小城。
城墙并不高,由周边的山丘上的石头垒葺而成。由于它紧邻大唐与吐蕃,算得上是三战之地,故而吐谷浑在赤水城驻有大军。
二十名残兵举着耷拉着的鹰旗,个个袍甲污浊,发髻凌乱的披着,看起来像逃荒的难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