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一章 保甲法(1 / 2)

天唐锦绣 公子许 1475 字 8个月前

“每户给印信纸牌一张,书写姓名、丁男口数于上”

“出则注明所往,人则稽其所来。面生可疑之人,非盘诘的确,不许容留”

“十户立一牌头,十牌立一甲头,十甲立一保长”

“一户有盗,九户支援一户有罪,九户连坐。”

……

岑文叔长叹道:“保甲行而弭盗贼、缉逃人、查赌博、诘奸宄、均力役、息武断、睦乡里、课耕桑、寓旌别,无一善不备焉,至善矣!二郎奇思妙想,此法当可推行全国。”

奇思妙想?

房俊嘴角抽了抽,保甲法而已,有什么大惊小怪?

至于推行全国,更是扯淡,他可不想被钉上历史的耻辱柱,任由天下百姓痛骂。

保甲法由王安石始创,至清朝已发展到极致,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

法是好法,可是缺乏成熟的土壤。

保甲法的确可以在解决乡里纠纷、劝导、教化基层民众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但其弊端更为明显。

保甲法不仅仅限制社会资源合理流动,而且当它成为国家征收税收以及兵粮的工具之后,必然滋生腐恶之风,成为社会毒瘤。

房俊拿出这个保甲制度,也是出于无奈。

几千灾民汇聚一处,必然良莠不齐,不乏作恶为盗之人。这些人混在其中,有的知情人怕事,有的知情人懒得管,很难将其辨别缉拿。长此以往,必然乱成一团,无法管理。

人都是自私的,一旦涉及到自身的利益,必然挺身而出。

若是一甲之中有人为盗,则其余九家连坐,试问这九家如何敢不揪出为盗者?

当然,保甲制度绝非一无是处。

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动摇不忿宗族模式,打破、纠正学院社会的观念。

现在是一个以宗族为基层结构的社会,李二陛下与其说管理这个帝国的所有民众,不如说是在管理一个个宗族,而这些个宗族对于本族人丁有着杀伐决断的权力。

以市民社会的理念来管理国家,这是民主政治发展的趋势,而宗族社会正是最大的障碍。

当然,房俊可不想搞什么民主,他还想多活几年……

而且就算他想搞也搞不成,打破宗族社会的构架?开什么玩笑呢,李二陛下就会第一个不干。李唐起家靠的是什么?关陇贵族、门阀世家!而这些人就是天底下宗族的代表!

你想把他们的血缘宗族打乱了?

呵呵……

王安石的保甲法为何失败?

清朝的保甲法为何名存实亡?

民国也曾推行保甲法,为何举步维艰?

说到底,还是在于以宗族为基层管理机构的社会管理制度天然的与此法相抵触。

若是西方以个人为基础的社会管理制度,则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更容易推广开来。

而这些灾民就不存在这样的问题。

灾民之中必然不乏举族逃亡者,但这些以及挣扎在死亡线上的宗族有什么能力去反抗?有什么心思去反抗?

毕竟能活下去,才是他们最重要的事情。

“大抵法立弊生,必须人存政举。若此保甲法只是流于表面,督劝考较之法虽或暂行,终归废弛。于这房家湾一地尚可,毕竟地少人寡,管理方便,通行全国,绝对不可能。”

房俊赶紧说道,他可不想岑文叔脑子一热就把这保甲法写成奏章推荐上去。虽然绝对不可能通得过,但他也不想被那些世家大族视为眼中钉肉中刺。

被那帮子老狐狸惦记上,能有他好日子过?

当然,按照自己的想法,双方起冲突是必然的结果,但那一天尽量的晚一天,给他足够的准备才好……

岑文叔岂能不知房俊的顾忌,笑道:“二郎当某是个楞头书生?岂会干这种蠢事。”

他要是真的上书朝廷,鼓吹此法的好处,创出此法的房俊固然讨不了好,他作为上书者岂能置身事外?

说完,岑文叔想了想,又问道:“保甲一法,似乎是原于比闾族党之遗制?周礼比闾族党之制,凡禁暴戢奸、化民成俗,很是相似啊。”

房俊有些发愣:“比闾族党是个什么玩意?”

岑文叔愕然:“二郎不知?”

房俊也愕然:“某应该知道么?”

“汝这保甲法不是源于比闾族党之遗制?”

房俊苦笑:“都说了根本不知道这个比闾族党之遗制是个什么玩意……”

岑文叔愈发惊异。

所谓比闾族党之制,即“令五家为比,使之相保五比为闾,使之相受四闾为族使之相葬五族为党,使之相救五党为州,使之相赒五州为乡,使之相宾”。

与房俊的保甲法,大体差不多,当然人家的规模更大。

岑文叔以为房俊是从闾族党之制得到的灵感,才创出改良版的保甲法,对他的敏捷才思赞叹不已。周礼读诵者不知凡几,有谁想出此法了?

可房俊居然不知闾族党之制为何物,岂不是说这个保甲法乃是他凭空设想?

若果真如此,又岂是“才思敏捷”可以形容的?

大才啊!

如此人物,偏又予人粗野豪放不学无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