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三章敲定(2 / 3)

乒坛大魔王 公子闫 2356 字 7个月前

有认出来,我们这个圈子很广的,只要有关体育明星的事情我们都会第一时间知道这个消息的,根本不存在什么冒充之类的。”

原来如此呀!林晖觉得是自己肤浅了。

他们白送,那还有什么利润可言,这不是亏本的买卖吗?林晖更是有些不太懂了。

“那你送给我这么贵的旗袍,你们不是血亏吗?”

林晖话刚说完店员和上次一样又笑了。

林晖觉得这个店员的笑让他觉得自己的智商很低,刚才他问了问题,店员小姐姐就笑,如今他又问了一个问题,这个店员小姐姐又在笑,笑的不一般。

“孔先生,衣服送你我们店当然是亏的,但是有你这样的体育明星来我们店里是我们的荣幸,怎么会亏呢?!”

店员虽然没有单刀直枪的说,但是林晖已经听懂了。

他们是在利用他们的名气来挣其他人的钱,就比如有人想买他们的衣服,店员就会搬出他们的合照,签名,来让顾客去买。

连这样的公众人物都来他们店里购物,他们店的知名度自然而然就上去了,买他们东西的人必然会冲着这个原因去他们店里去买东西。

林晖是这样像的,没有人会做亏本的买卖,就像约翰逊刚开始提供他们免费的住宿一个道理。

看来这个国家的人是绝顶聪明,做的生意肯定也是风生水起的,就凭着他们的着装,谈吐都很有素质。

一个社会的进步,就是要全民去带动,全民素质的提高,知识的力量是不可少的。

“但是我还是要谢谢你,谢谢你送给我这么贵重的礼物。”

林晖和店员再三谢过之后,走到了在门后等候他的建华和史密斯身边。

“我们可以走了!”林晖走过来提醒道两位。

史密斯立刻回过神“东西买好了!”

“不是买好,是免费送的!”林晖立刻纠正了史密斯的说法。

毕竟买和送是两个道理,买是要用钱买,还是提前要预支他的钱,送就不一样,是白拿。

这种白拿别人的镇店之宝的好事,林晖还是第一次遇到,可见让他知道了,打球的重要性。

只要打好球,穷光蛋变富翁,很多人会源源不断的找他套近乎!

现在就是如此,靠着他的名气白拿别人家的东西。

林晖知道出卖自己的形象是不太好,但是他是为了送李渔礼物,现在他还是穷光蛋,只能出卖自己的形象先换点东西和礼物。

“林晖,瞧你高兴的样子,就和小孩子吃了糖一样高兴,至于吗?!”

建华看到林晖说话的时候趾高气昂的样子,林晖可是从来都没有如此过,今天白得了一件衣服,估计连他姓什么都忘记了。

“建华,你别说我还真的和小孩子一样,白给的东西就是香!”

“行,行,我说不过你,香你又不能自己穿!”

建华说完就朝着前面走去,明显的是不高兴,林晖只能赶紧追上去,一手搭在建华的肩膀上“别不高兴了,走,我带你去那家镯子店再看看!”

建华不是因为林晖不开心,他是在嫌弃自己,如果他要是能有点本事,也会像林晖这样免费拿东西送给文雅!

但他不是林晖!

林晖看着建华迟疑的脚步,只能连拖带拉的带着建华再次来到那家镯子铺,史密斯则跟在他们的后面。

还是一样的店员,这个店员除了说话时候的牙齿是白色的,其他全部是黑色的。

林晖只能通过她一张一合来判断她是不是在说话。

他们再次来到的时候,店员露出笑容,叽里咕噜的在说些什么。

林晖不用猜测也知道,她肯定是在说她的镯子这好那好!

但是为了再次确认那个紫色镯子的质的纯不纯,林晖只能让史密斯和她说,把刚才的那个镯子拿出来。

上一家店是自己国家的人开的,很好交流,这个店林晖和建华完全听不懂,全程只能靠着史密斯去翻译。

“建华,你看看,这个镯子适不适合文雅的手腕,大还是小,还是正好?”

这个镯子的口面是分55,60公分的,林晖在书里看过,也是一眼带过,当时也没有认真的看。

现在他回想起来的也就这么多。

建华拿起镯子来回比划了下,“应该是这个尺寸,不大不小正好!”

有了建华对这个口面的精确度,林晖才能让史密斯和店员搞搞价。

林晖对着史密斯说道“史密斯,你再问问店员价格是多少,最便宜是多少?”

史密斯听完后,就用流利的语言,是林晖和建华听不懂的语言对店员说。

林晖全程都在盯着他们两个人说话的表情,一个人的表情是不会骗人的,但是他看着店员一会皱眉,一会平展。

林晖断定,史密斯在和他不断的搞价,这是让店员左右为难的样子,林晖以前买东西的时候也见到过这样的表情。

肯定是史密斯给了一个价位,这个店员在思考再三。

“林晖,他们两个再说什么?说的怎么样?怎么也不和我们说说!”

建华看到两个人已经僵持了一小会了,还是不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