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 午夜的曼哈顿被大雪覆盖。 刚开完生日party的司瑾站在落地窗前欣赏正在被暴雪覆盖的纽约城,再有几天就是圣诞节,街道上的美国梧桐都挂满了圣诞彩灯和彩带。 她刚搬来纽约没多久,对这座现代化的城市还有些不适应。 看着街道中间的花灯装饰在暴雪中闪出五彩斑斓的光,她脑海里浮现几段挥之不去的和弦旋律。 转身接过罗绮递过来的红酒,捏着杯子轻轻晃了晃。 罗绮站在她身后,问:“还没睡?” 司瑾和她轻轻碰了杯,碧蓝深邃的眼睛在冬夜里亮亮的,金色的卷发让她整个人都像是芭比电影里的洋娃娃。 她叹了一口气回答道:“写不出来歌,睡不着。” 司瑾转身走到羊毛地毯上,坐在地上撑着脑袋看外面的夜景,金色的卷发遮住了半边眼睛。 修长的手指把头发拢到脑后,露出透亮的碧蓝眼睛。 罗绮也过去坐到她身边,两人隔着一张小桌子聊天:“还在为新专辑发愁?” “一直没什么进展,公司还催得紧。”司瑾轻抿一口红酒,手指轻轻敲着杯肚。 “这一个月我都没有什么灵感。” “只写出来一首歌,还越改越不满意。” 这是司瑾出道的第二年,她在去年年初发表的专辑发售一个月就收获了很多好评,这对一个新人歌手是莫大的鼓励和肯定。 二十岁之前她都才思泉涌,灵感永远无法枯竭,但是今年她的创作却止步不前。 有时坐在钢琴前三个小时也写不出来一句歌词。 瓶颈期比她预想的来的早。 她微微叹气:“公司越催,我越写不出来。” 司瑾所在的BD音乐是一家老厂牌,在音乐界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签约司瑾后公司的绩效更是更上一层楼。 于是公司很看重司瑾,希望她趁热打铁赶紧出下一张专辑。 罗绮也跟着叹气:“要不你也学学现在的TIK TOK热曲,简单且流行,说不定还比你那黑胶唱片赚钱。” “不行!”司瑾拿起高脚杯摇摇头。 杯壁上倒映着精致的脸庞,她声音清冷却坚定:“那些歌曲虽然红极一时,但它同质化太严重了,市面上流行过的热曲,五十首歌采用的和弦也不超过三种。” “这种音乐只能短暂地娱乐大众,听不超过五遍就腻了。” 她靠在沙发上,漫不经心地说道:“快餐音乐有悖我的初心,写起来也没意思。” 罗绮抬手给她竖了个大拇指,“你这一看就是没有被资本裹挟的娱乐圈小白花。” 她自嘲道:“我就坚持不了初心,我现在已经完全沦为资本家的奴隶了。” “曾经看不起脑残偶像剧的我,现在也在拍“失手把咖啡倒在总裁裤子上的傻白甜女主”了。” 司瑾调侃着笑问她:“你去拍偶像剧难道不是因为男主角是你男神吗?” 罗绮摆摆手,否认道:“要不是他们给的多,我才不去呢。” 继而,她安慰司瑾:“不过Kiya,做音乐还是要开心为主,别太大压力了,说不定你明天一觉醒来就有灵感了。” 司瑾勾唇笑了笑,“知道,我会好好调节自己的。” 她弯腰放下高脚杯,低头问罗绮:“出去玩吗,Rosy?” “现在出去?这么晚了准备去哪儿?”罗绮疑惑地看着她,又看了看窗外的大雪。 司瑾走进卧室拿了一件毛呢大衣出来,“去酒吧找找灵感”。 “......行。”罗绮拿起包包麻溜起身。 她觉得司瑾不是去找灵感,而是借酒消愁。 IVY酒吧门口多了两棵圣诞树,上面的牛铃在冬风里叮铃当啷作响,司瑾从口袋里拿出录音笔—— 暴雪时分,她站在圣诞树下采样风雪里牛铃的声音。 罗绮:“……” 等她关掉录音笔,罗绮在一旁冻得跺脚,她把半张脸都藏在围巾里,不由得感叹道:“Kiya,你绝对是音乐圈的新一代劳模。” “出来玩都随身携带录音笔。” 司瑾边往酒吧里面走边放开录音笔听了一小段,轻声道:“习惯了。” 她从小就对身边的声音感到好奇。 十四岁开始写歌,十五岁学习编曲的时候她就养成了随身携带录音笔的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