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的不是波兰,而是波兰杀手。杀手嘛,给钱就干活,现在不列颠的波兰难民那么多,有几个想靠捞偏门发财的也不是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事。”
海涅问道:“可那几个杀手分明就没想过活着回去,一言不合就引爆身边的炸药,哪儿有这样赚钱的?”
路易点头道:“也许他们赚钱不是为了自己呢?也许他们在不列颠还有家人?用一条命换得家人的好生活,这种买卖有的是人做。”
“啊……”大仲马听到这儿忽然像是想到了什么:“这么说……怪不得他们把刺杀行动搞得这么业余呢。波兰人确实对亚瑟没什么仇恨,但是接了单子又不得不动手。所以,他们才搞了这么一出两全其美的办法?”
海涅质疑道:“可是不把亚瑟杀了,雇主能心甘情愿的把钱付了吗?”
大仲马摇了摇手指道:“不能这么说,他们敢接这种单子,不管刺杀成功与否,都是不可能活着回去的。所以一定会在动手之前就把钱要足,否则他们死了以后,难道要让家里的孤儿寡母找雇主要账吗?”
海涅哼了一声:“要是这么说的话,雇他们杀人的雇主也是没脑子。钱给了事没办成,这算是什么?”
当大伙儿都在为了这桩扑朔迷离的悬案争论时,受害者亚瑟却始终一言不发。
他并不像是大仲马他们那么关心杀手的心理活动,比起这个,他更关心到底是谁动的手。
从明面上看,利物浦的老家伙儿们在有可能斩获二十万市政建设项目的前提下,完全没必要干出这么没脑子的事。
而且亚瑟记得,阿加雷斯之前就警告过他,伦敦好像有人想要他的命。
他在伦敦的仇人不算多但也不算少,可是能够花钱请杀手的,他知道的只有2个。
一个是前议员伯尼·哈里森先生,另一个则是法官乔治·诺顿。
但是哈里森先生虽然没了议员资格,可是公司却开的好好地,亚瑟后续也没有展露出要追究他的意思,这种情况下,他有必要狗急跳墙吗?
至于诺顿法官,他最近正在就婚外情官司和墨尔本子爵打得火热,难道还有闲心抽空雇三个杀手来利物浦给他找事?他的cpu如果真的这么好使,能够满足多线程操作,那也不应该干了这么多年,最终还是得靠老婆才能混个治安法官的位子啊!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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