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而芦笋中的极品,则是当年‘太阳王’路易十四最青睐的白芦笋。
水果的种类也相当丰富,只是随便扫一眼便能发现诸如草莓、杏子、蓝莓、覆盆子、红醋栗之类从附近庄园运抵的当季水果。偶尔,亚瑟还能从小贩摊位的坛子里看见一些经过加工处理的腌苹果与腌梨什么的。
总而言之,第一眼看上去,不像是贵族出身,而像是从哪个边远城镇来的地方乡绅,又或者突然发了一笔横财的暴发户什么的。
早晨的咖啡馆里,最常见的是那些手持报纸、头戴礼帽的绅士们。
马车不知走了多久,终于停在了一家法国外交部所在地凯道赛公馆旁的咖啡厅门前。
一提到专业问题,参孙明显就表现的镇定了许多,他一五一十的交代道:“那个是我的助手负责的。他先剃掉犯人的头发,然后在下面放好一个篮子,头颅和躯体会一一掉到里面去。而我的任务是,让准备工作做到又快又好。等到一切准备就绪后,我松下带着绞刀的绳索,死刑犯就人头落地了。”
而在市集的另一角,可以看到手艺人们正在认真地工作。
由于其独有的清甜味道和与众不同的栽培方式,白芦笋的身份向来矜贵,而它的价格自然也比一般芦笋高出不少,以致于法兰西人常常把它叫做‘可以吃的象牙’。
亚瑟正想推开咖啡厅的门,听到这话,他忍不住扭头问道:“您出什么事了?”
透过咖啡馆的窗户,阳光照在那些已经摆好的白色桌布和闪亮的餐具上。
直到这个时候,他们才知道维多克为什么会带着参孙赴宴了。
法兰西人钟爱芦笋这种蔬菜也不仅仅是因为它的味道,更是由于他们对芦笋抱有一种近乎迷信的认知。因为从拟态的角度出发,他们觉得芦笋长得挺像那什么,所以肯定具备壮阳的作用。
亚瑟闻言,忍不住开口道:“看来刽子手这行对于人来说,确实是一种折磨。您难道没想过改行去干点别的吗?”
维多克听到这话,更是来了兴趣,他端起咖啡杯问道:“难道他身上埋藏着不列颠的某种不可告人的秘密吗?”
亚瑟拿起餐巾擦了擦嘴:“那倒没有,不过据我所知,他好像是出生在凡尔赛宫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