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餐馆暴乱(1 / 4)

大不列颠之影 趋时 3009 字 4个月前

“为我工作?”

克拉拉望着这个傻乎乎的大学生,只是觉得好笑:“我如果是那些上流贵妇,单是凭你刚刚的三两句好话,我便愿意收你做男仆,来替我赶马车或者是托裙子。但我不是,我是个混江湖的女人。通常,我都是让别人可怜可怜我,而不是我去可怜别人。”

亚瑟没有第一时间回应克拉拉,而是盯着酒保身后的小黑板抬手道:“烦请给我来一份马伦哥炖鸡,我之前一直听说这是一道巴黎的名菜,但是还从来没有吃过。”

克拉拉听到亚瑟居然还有钱要一份炖鸡,顿时气不打一处来,她端起啤酒杯,差点没忍住把酒水泼在亚瑟的脸上。

“小朋友,你耍我?你是不是觉得巴黎的姑娘脾气都很好?”

亚瑟从裤兜里摸出仅有的一枚利弗尔银币,用洗的发白的衬衫袖子擦了又擦,肉痛的眼角都在抽动:“如果不麻烦的话,把我的炖鸡分成两份,一半分给克拉拉小姐。”

克拉拉看到亚瑟居然这么懂事,提到嗓子眼的脏话又沉到了肚子里,她将啤酒杯扔回桌面上:“你真是个怪人。”

亚瑟听到这个评价,就像是被踩中了尾巴的猫,他激动的站起身澄清道:“女士,我可不是怪人,你这么说搞得我好像是个离群索居的隐士,又或者外省来的乡巴佬。您要知道,我在大学里的时候,其实很受大家欢迎的。我在学校的俱乐部是个头面人物,我给校报写过许多文章,还获过奖。当然,我不能说所有人都喜欢我,但是那些敢于蔑视我的家伙,从来没有一个在决斗里战胜过我。”

年轻气盛,自卑而又自负,除了自尊心强烈以外一无所有,这样的人克拉拉见过很多,但是她却并不是很讨厌这样的年轻人,反倒觉得有些可爱。

原因无他,因为她也是从这个时候过来的。

只不过女孩子的自尊心与男孩子的又有所不同,而且更不同的是,她当年来到巴黎的时候,并不是为了读书,而仅仅是为了讨生活。

她那个时候并不知道什么俱乐部,也不懂得什么诗歌与。

她很能理解面前这个年轻人此时遭遇的窘境,虽然他极力否认自己是外省来的乡巴佬,但遗憾的是,他的言语已经将他出卖了。真正的巴黎人是不会把这些事情挂在嘴边的。

“你是外省来的?”

“不,我不是。”亚瑟极力否认,但是他的脸却涨红的像是烂掉的葡萄,谁看一眼都知道他在撒谎。

克拉拉似乎是有心逗弄这个小伙子,她自顾自的说道。

“好吧,你是巴黎人,但是我其实是个乡下来的土姑娘。你知道吗?我在村子里的时候,哪怕是上教堂时穿的衣裳也不过是些土布衣服和粗呢袍子。所以,当我看见同村的玛娜从巴黎回来穿着绸缎裙、戴着花边帽、搭着花里胡哨的丝带、蹬着镶银边的鞋子时,简直羡慕到了近乎嫉妒的程度。

玛娜热心地邀请我跟她一块儿去巴黎。她把巴黎描绘成一幅好光景——墓园、狮子、国王、皇室,精彩的演出和歌剧,简而言之,巴黎派头的消遣应有尽有。这激起了我幼稚的好奇心,也占满了我的小脑袋瓜。

那个时候,作为一个没有多少见识的乡下姑娘,我并不知道这些东西是工厂制造出来的,而是天真的以为这都是巴黎长出来的。于是,我铁了心要去那儿享用它们。只不过,如今想来这念头委实可笑。

在路上,她先是高雅地矜持了一会儿,随后就跟我们这些傻姑娘说,有一些乡下姑娘出人头地了,她们的亲戚也跟着沾光。那都是因她们守住了贞操,然后把***之身献给了东家,东家因此娶了她们,让她们出入有马车,过上了锦衣玉食的好日子。走运的话,有的还成了贵妇人。

她还给()

我们举了一些例子,告诉我们这些不费什么事,只要交好运就成。然而,当我们到了巴黎以后,才发现一切不是那么简单。巴黎随处可见的五花八门的招牌,对于一个十五岁的姑娘来说都是陷阱。你来到这里,想要找一份女仆的活计,却还得先给别人交一笔钱。

但是,当你是不是真的会拿到一份女佣的工作却得看运气,因为其中大部分所谓的雇主,只不过是想把你卖一个不错的价钱。小朋友,我不知道你听懂我的意思了吗?”

亚瑟当然明白玛娜的意思,这样的情形不仅发生在巴黎,在伦敦也有不少案例。

在他于苏格兰场任职的那三年里,就曾经经手过不止一起这样的案件。

只不过,虽然此类案件的侦办并不难,但发现这些案件却很困难。

因为那些人贩子性质的老鸨们下手的对象通常是精挑细选出来的,她们最爱便是失去了双亲的孤女。

而不列颠政府对于此类案件的态度,也处于一个耐人寻味的和稀泥区间。对于这样一个可能已经拥有数百年历史的产业,政府的态度并不是根除,而是掩盖。

这就如同不列颠已经实行了两百多年的《流浪法案与刚刚通过没几年《牛津大学卖yin法案一样。

《流浪法案规定:凡是被认定为流浪者或长期乞丐者,均须剥光上衣,当众鞭打,直至流血,然后押回原籍或最后居住过一年的地方。无法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