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2章 刘彻:田蚡这六大罪,当给个什么死法!?(3 / 3)

成了。

“张汤!你说说看,若按律论处,丞相田蚡当判何种刑法呢?”刘彻问道。

从大秦的朝堂到大汉的朝堂,都有“将相不辱”的说法,本意是“君王当给朝堂的高官适当尊重,不可随意迫害侮辱”。

后来,这种说法又逐渐衍生成了一种朝堂上的潜规则:既皇帝对高级官员表示不满之后,后者应该主动请辞或者自戕。

这种潜规则可以维持君臣关系一丝表面的温情:既能体现皇帝对朝臣的宽容,又能给朝臣一定的体面,免于血溅双方。

但是,这种潜规则发挥作用是有一定前提的:一是朝臣没有犯下不可饶恕的重罪,二是皇帝仍念这个朝臣的一些旧情。

否则,哪怕是三公九卿,照样得押到东市门前去挨一刀,比如说景帝时期的晁错。

纵使是周亚夫、赵绾、王臧这些享受了“将相不辱”待遇的三公九卿,也仅仅只是不被斧钺加身,但同样要议罪下狱。

最终仍是自己默默地“死于狱中”。

在狱中自杀或者是在狱中“被”自杀,这便是皇帝给重臣的最后一丝颜面和体面。

所以,刘彻此刻让张汤对田蚡按律定罪,倒合情合理,并未引来朝臣更多的震愕。

只是田蚡脸上的惊慌和恐惧又多了几分,他今日入宫之时还志得意满和飞扬跋扈,何曾想到半日之后,就跌落谷底呢?

现在,他只剩下唯一的一棵救命稻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