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成飞与沈飞的新式舰载战斗机都配备了功率强劲的发动机,前者为一台最大输出功率高达一千三百千瓦的十四缸风冷星型发动机,而后者是一台最大输出功率为一千二百千瓦的十四缸水冷星型发动机,其功率都比〖日〗本战斗机上的发动机高得多,甚至高出了同期的美国战斗机。又比如,成飞与沈飞设计的舰载战斗机,都极为重视航程,作战半径都在八百公里以上,如果挂上一具副油箱,甚至能超过一千公里。当然,这也是海军提出的技术指标。如果说到具体性能,那么不管是成飞、还是沈飞的设计方案,都与德军的战斗机有很大的区别。这就是,成飞与沈飞都更加重视战斗机的垂直机动性能,把爬升率与俯冲稳定性放在了水平机动性能之上。正是如此,成飞与沈飞才在设计的时候,为战斗机选择了大功率发动机。 说白了,成飞与沈飞设计的都是专用手舰队防空的截击机,而不是战斗机。 当然,海军并没有提出意义。至少在大战爆发前,海军理想中的舰载战斗机也应该以截击性能为主。要知道,舰载战斗机的头好职责就是防空,掩护航母与其他战舰,其次才是为攻击机群护航。 问题是,一支攻防兼备的海军航空兵,需要的不仅仅是截击机。 “硫黄岛海战”已经证明,在以进攻为主的航空作战中,战斗机必须具备出色的护航作战能力,因此就需要具有较高的灵活性,能够在护航作战中缠出敌人的防空战斗机,让己方的轰炸机顺利突防。 要知道,如果〖中〗国海军有“零”战那样的战斗机,那么“硫黄岛海战”的损失将更低。 这下,成飞的优势体现了出来。 别忘了,成飞是〖中〗国空军战术飞机的主要供货商,而〖中〗国空军对战斗机做出了较为明确的界定,即把战斗机分成了两大类,一是防空截击机、二是战斗机。前者,主要用与要地防空与国土防空,主要使命就是驱逐敌人的轰炸机,而后者的主要使命是到敌人的上空去夺取制空权,掩护己方轰炸机。 显然,成飞在为海军设计舰载战斗机的时候,没有把空军截击机的要素用上。 说白了,成飞的设计方案本来就很重视截击性能,如果再采用截击机的设计特点,那就是纯粹的舰载截击机了。 结果就是,成飞在设计的时候,融入了一些空军战斗机的设计特点。 这样一来,成飞设计的舰载战斗机在灵活性上更加出色,即便因此损失了一些做为截击机所必须的性能,但是其综合性能更加优秀,也更加符合海军在“硫黄岛海战”之后对舰载战斗机的性能要求。 事实上,残酷的战斗已经证明,海军需要的是性能较为平衡的战斗机。 说白了,海军不可能像空军那样,把舰载战斗机细分,更不可能研制与装备两种用途不同的舰载战斗机。 原因很简单,航母不是机场,容纳不了那么多舰载战斗机。 如果有两种性能各异的舰载战斗机,在一艘航母只搭载一个战斗机中队的情况下,那么每一种战斗机的数量都不会太多,结果必然会削弱航母的航空作战能力,如果增加一个战斗机中队,又会削弱航母的打击能力。 也就是说,舰载战斗机必须兼备截击机与战斗机的特点。 当然,不需要在每一项性能上都十分突出,也可以有侧重点,但是绝对不能出现无法弥补的性能缺陷。 这一点,在“猛禽”上就体现了出来。 正是因为敏捷性远不如“零”战“猛禽”在执行护航任务时的损失非常大,在“硫黄岛海战”中损失的所有“猛禽”战斗机中,有四分之三是在护航的时候被日机击落的,而在防空作战时的损失只有四分之一。 显然,冯承乾专程前往成都,就是希望为海军找到一种性能出色的舰载战斗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