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间海域待命,准备在接到命令之后去支援受到攻击的舰队。 在史蒂文森看来,这支机动兵力将帮他反败为胜。 问题是,这依然是主力舰的打法。 要知道,在任何一自毁海军中,都没有类似的航空作战战术。 事实上,就算某一支美军舰队会首先遭到攻击,让顾祝同、或者是斯普鲁恩斯来指挥这场海战的话,也会孤注一掷,即从一开始就死守某一支舰队,抛弃另外一支舰队,争取让一支舰队全身而退。 要知道,在已经丧失了主动权的情况下,要想让两支舰队安然返回,几乎是不可能的。 可惜的是,史蒂文森并不明白这个道理。 结果就是,在第42舰队与第44舰队派出的攻击机群即将到达的时候,美军第21舰队与第22舰队上空都只有三十架防空战斗机。 显然,这么点战斗机,根本不可能扩大防空范围。 就算知道中国舰队在东面,攻击机群将从东面进入,需要守住的范围也在一百二十度以上,而要让战斗机组成两道拦截线,至少需要四十架防空战斗机,最好能有五十架,而三十架最多只能组成一道防线。 更重要的是,每支攻击机群里都有三十架护航战斗机。 当时,第42舰队与第44舰队各出动了九十架舰载机发起攻击,其中俯冲轰炸机为四十架、鱼雷攻击机为二十架,护航战斗机为三十架。 也就是说,第42舰队与第44舰队只各留了十来架战斗机执行防空任务。 事实上,如果一艘舰队航母能够一次出动五十架舰载机,第42舰队与第44舰队肯定会把所有舰载战斗机都派去执行护航任务。 原因很简单,这两支舰队根本不用考虑防空。 即便需要防空,也可以在第43舰队那里得到支援。别忘了,第43舰队有足足一百二十架舰载战斗机。 由此可见,史蒂文森犯的错误极为严重。 以当时的情况,如果他们没有让两支舰队各抽调一半的战斗机出来,而是让各自进行防空作战,问题都没有这么严重。这就是,用六十架防空战斗机去对付三十架护航战斗机,即便美军飞行员的素质差得多,两倍于对手的数量也能发挥一些作用,至少能够迫使部分轰炸机与攻击机提前投掉弹药。 相反,在双方战斗机的数量相当的情况下,美军没有任何胜算。 只是,第42舰队与第44舰队派出的攻击机群不可能同时到达,总会有时间差,而且不会太短。 首先遭到攻击的是位于北面的第21舰队。 主要就是,当时第21舰队离第44舰队只有大约五百公里,而第22舰队离第42舰队在六百公里左右。 即便第42舰队与第44舰队的攻击机群几乎同时出发,一百公里的差距,也意味着到达的时间相差了大约十五分钟。 可以说,这是极为关键的十五分钟。 十点二十分左右,第44舰队的攻击机群到达美军第21舰队附近,战斗随即打响。 史蒂文森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命令在第21舰队南面大约八十公里处巡逻的战斗机群前来增援。 问题是,即便是F-4U全速飞行,飞完八十公里也需要大约八分钟。 当然,实际花费的时间不止这么点,即战斗机在巡逻的时候不会全速飞行,而且巡航速度要比最高速度低得多。 这样一来,这批战斗机要到十分钟之后才能赶到。 问题是,中国舰队的攻击机群会浪费这十分钟吗? 显然,等到美军的增援战斗机到达,中国舰队的攻击机群已经到达美军舰队上空,防空战斗机已经难以派上用场了。 要知道,防空战斗机很少冒险进入己方战舰高射炮的打击范围拦截敌机。 要命的是,在过几分钟,南面的第22舰队也将遭到攻击,而史蒂文森手里已经没有第二批可以调遣的防空战斗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