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开始研制第二代潜射弹道导弹,在各方面都远优于德军的潜射弹道导弹。到一九六九年初,中国已经部署了十二艘战略核潜艇,能够随时保证至少有四艘战略核潜艇处于战备巡逻状态,而这四艘核潜艇总共携带了五十六枚潜射弹道导弹,每枚导弹配备了三枚核弹头。也就是说,哪怕只有一艘在核战争中幸存下来,并且发射了十六枚潜射弹道导弹,都足够摧毁德意志第二帝国的所有大城市了,让德意志第二帝国不敢轻易发动战争。当时,德军只有两艘战略核潜艇,而且都没有达到服役状态,配备的潜射弹道导弹都是单弹头,且射程不到三千公里,只能够对中国在北大西洋上的盟友与军事基地构成威胁。 当然,如果以军用为目的,那么中国的发展方向并没有错。 要知道,正是在固体燃料火箭发动机领域拥有的巨大优势,使中国在战略弹道导弹领域保持了十分明显的优势。到中德冷战结束的时候,中国的固体燃料火箭发动机技术至少被德意志第二帝国领先了二十年。 问题是,这并不是民用航天工程的可取之道。 固体燃料火箭发动机的优势在于使用的便利性,即固体燃料火箭发动机在发射前,不需要加注燃料,也不需要频繁的进行维护保养,更不需要预热。从第二代固体燃料火箭发动机开始,就能随时点火发射。相比之下,液体燃料火箭发动机就没有这些优势了。前三代液体燃料火箭发动机都不能把燃料长期储存在火箭内,必须在发射前加注。即便是第四代液体燃料火箭发动机,其燃料在加注之后也只能储存较短的时间,只能保证在国家进入紧急战备状态下的时候,提前为火箭加注燃料,缩短发射前的准备时间。此外,液体燃料火箭发动机的维护保养量更大,安全性也十分糟糕,某些早期型号还需要在发射前预热,发射前的准备工作短的都有半个小时,长的需要数个小时。 这些特性,让液体燃料火箭发动机在军事领域的用途极为有限。 只是,液体燃料火箭发动机有一项性能远超过固体燃料火箭发动机,即比冲。说得直接一点就是,在质量相同、推进剂装填量相同的情况下,液体燃料火箭发动机的推力要比固体燃料火箭发动机好得多。 白了,就是液体燃料火箭发动机的经济性更好。 显然,在民用航天领域,发射前的准备时间不是关键因素,也不存在日常保养维护等方面的问题。 也就是说,液体燃料火箭发动机更适合用在民用航天领域。 正是如此,中国的航天科学家与工程师还在努力计算把一颗携带了无线广播电台的人造卫星发射到近地轨道上需要制造一枚多大的运载火箭的时候,德意志第二帝国已经率先把卫星送上天,而且让全世界都收听到了这颗卫星发出的广播信号。紧接着,德意志第二帝国就完成了人类历史上的一大飞跃,即把第一名宇航员送到近地轨道上,并且在其绕地球飞行两天之后,使其安全返回。 这一天是一九六四年六月七日。 当时,中国的新闻媒体只做了极为简单的报道,而且给出的评价都不是很高,即把一名宇航员送到大气层之外,跟把一只猴子送到大气层外面没有什么差别,而且对国家的安全与经济发展没有太大帮助。 显然,巨大的差距,让中国的新闻媒体无法给出正面评价。 由此可见,这是一场不公平的竞赛。在中国人发力的时候,德意志第二帝国已经在飞往地球之外的赛道上全速奔跑了十多年。 所幸的是,这一切还不晚,至少日耳曼人还没有登上月球……R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