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一开始就该做这种隔离操作而不是现在运作起来了才做这事,太迟啦!比如说夫妻离婚,财产信托或者用一大笔钱给妻儿老小买上某种保险,在这种隔离操作都做好了的情况下,万一失败了,债主上门也没啥鸟用,所有事情都是我林凡一个担待着,而妻儿老小呢,不受影响。现在?夫妻共同财产啊,受益是共同的,那么损失啊,债务啊也一样担待的。
万幸,我当时没有这种意识,如果有,那么我对这个项目就不是一心一意了,而心猿意马的,能做好什么?而现在再做这个隔离,时间上是迟到了的,最主要的事,就是因为当初我对这种操作的忽略,反而才让我能一心一意的向前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