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贼寇所得的情况。
这便是杀良贪功。
然不可否认的是,纵然首功制有其弊端,乔琰既然暂时不可能脱离汉朝制度体系,以她如今只有列侯爵位而无实权的阶段,也暂时无法给出增秩、迁职和拜爵的这些个封赏,那么首功制继续实行,且以人头对应具体的物资奖励,就是一件在所难免的事情。
这也是最符合当今社会情况的制度,在如今的阶段并不适合做出挑衅式的改变。
不过,她不打算盲从原本的制度。
她落笔又写下了几个字。
【以俘虏代首、前后列编队、辅表现论功、设立督战队。】
以俘虏代首,这不难理解。
若是只以首级论功,比如说按照明朝的制度,一个头颅价值纹银三十两,以如今时代下兵卒在物资和金钱上的匮乏,他们绝对做得出这样的事情——
只要乔琰敢给人头定价,他们就敢将敌方杀个片甲不留。
可她不仅缺战功,还缺人口,若真按这么个规定,一场战事结束她绝对看不到几个俘虏活人,只能看到一摞的脑袋。
这绝不利于她发展治下的人口。
而以俘虏代首的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在如今这种谁给一口饭吃就为谁而战的环境下,个体的倒戈加入敌方,在战场上并不是很难做到的事情,说不准都不用经过什么思想驯化,这俘虏就能抄起武器协助己方作战了,比起在战场上现割首级无疑有效率得多。
想想颈骨的硬度就知道,要在临战之间砍下首级是一件多艰难的事情。
这也正是为何乔琰要写下这句【前后列编队】。
这个想法在历史上有一个参考,正是明朝的抗倭名将戚继光。
明朝的军功标准在洪熙、宣德年间之后从原本的军功表现体系转为了以人头论功。
二者皆有弊病。
前者在宋朝时候就出过典型,比如说童贯就可以用怀疑汇报真实性的理由,让韩世忠临阵斩杀西夏监军驸马的功劳只升一级,而后者的弊病在跟倭寇的对战中也一览无余。
所谓“合战先以数倭蹈阵,胜则群拥以进,不胜必俟我兵争夺首级而乘之,故常胜。”③
这话说的是,因首级可以换钱,倭寇就先派出一部分可以牺牲的人在前,趁着明朝军队在争夺首级的时候一拥而上。
谁让在临阵之间的种种变化,都不过是瞬息之间的事情,若是贪墨一个首级的效益,必定导致战阵的紊乱,反而让敌方有了可乘之机。
在这方面戚继光给出了一个可行之法。
他在南方抗击倭寇的时候,训练出的是前后队的鸳鸯阵,所有手持长兵,包括长盾牌长枪等武器的士卒,严禁携带割首级专用的解首刀,由后方手持短兵的士兵来做这件事。
在一个首级三十两的情况下,持长兵处在最危险的位置,也是完成杀敌的士兵,会拿到其中的二十两,由后方配合掩护和割首级的其他士兵分配另外的十两。
这就确保了不会出现推进过程中为了争夺首级而乱阵的情况。
乔琰打算也按照这种方式逐渐形成编队。
这当然不是个一蹴而就的过程,尤其是,在她现如今的队伍中其实还没有合格的长兵前列。
不过这也无妨,先将制度框架定下总归是没错的。
与这【前后列编队】配合的正是乔琰所写的第四条【设立督战队】。
当然,具体执行这一条的时候,到底是参考戚继光所用的令亲兵佩戴“取功”标志协助割首,完成本部的记录,还是只采用文字记录的督战队,可以在随后实战中慢慢摸索。
最后剩下的一条【辅表现论功】则是对首功制度上再做出一个辅助说明。
在双方的交手中,除了斩杀敌方的小兵之外,还有几个尤其特殊的情况,比如斩将、夺旗、先登等等。
届时这些特殊的功勋都在首功为主的基础上分门别类补充就是。
乔琰心中有了盘算,又将此番交战中的情况若是给出赏赐需有多少做了个评估,这才将赵云、张杨、褚燕等人喊了过来。
在听到乔琰并未因为此番定计造成的己方优势,而放弃给出足额赏赐,甚至想借此给随后一个标准的时候,几人的目光不由一亮。
没有人不喜欢大方的上司,而粮食奖励无疑是让人归心之法。
这对他们这种统兵之人来说也实有好处。
赵云想了想又问道:“如君侯这样说,不知以一个人头多少米粮为记?”
在他们进来之前,乔琰就已经将这个问题给算明白了,此时自然不需有什么犹豫,果断回道:“三十石。”
一旁的徐福稍一计算便知道这确实是个合适的数量,当即赞道:“此数甚妙。”
这种奖惩制度在乔琰深知乐平库存的情况下,已不必再从谋士中征求同意。
所以她也只是写了封信,让侍从自这平周县城往乐平跑了一趟,告知程立,让他先将充当赏赐的米粮给预留出来。
而后,在这允诺卫觊分兵协战的出兵之前,她便将士卒给尽数叫到了军营之外的空地上列队站定。
加上褚燕先前率领游击的队伍在此时全部合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