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胜了么?
仅仅依靠一篇文章,想要赢过《惊奇故事》上面种类繁多,充满各种刺激元素的故事,简直是不可能的事情。
威廉森对于自己这部作品很有自信。
可他想来,即便《时间军团》不发布,《海滨杂志》便可以胜过其他故事么?
“除非他们能够找到,像是包先生那样的传奇作家。”
威廉森脑袋里面突然蹦出这个可能。
可随即又觉得有些荒谬。
包先生刚刚到伦敦几天,又怎么会与《海滨杂志》搭上关系?
这个时代的东方人,还是很难在伦敦的报刊杂志上刊登文章的。
除非对方有什么,在伦敦地位特别崇高的朋友,帮助牵线搭桥......
据威廉森了解,对方在邮轮上说过,并没有在伦敦有很厉害的朋友。
除非这几天刚刚认识......
“这太具有故事性了。”威廉森摇摇头,觉得这是小说里面才会出现的剧情。
在座位上枯坐了很久,一方面是自己的事业,一方面是自己的朋友,实在太难抉择了。
最后,威廉森还是呼出一口气,从抽屉里面取出一张信纸,认认真真地书写起来。
.....
“包国维!我穿这一身怎么样?”
伦敦的一家衣服店之中,章念月从更衣室出来,在包国维面前转了一个圈,微微提起裙摆,模仿伦敦女士的礼仪,半蹲一下说道。
“看起来还不错。”包国维看着面前满是兴奋的未婚妻,微微点头说道。
在他的眼里,章念月戴着花朵装饰的宽边毡帽,帽子微微倾斜,有几分俏皮的意味。
上衣则是一件很常见的修身丝绸衬衫,凸显出章念月傲人的身材,领口处则是一条精巧的丝巾。
下身便是一条与上衣颜色搭配的直筒裙,一双中跟黑色皮鞋,在瓷砖地面上哒哒哒地响着。
老实说,包国维并不觉得这一身有多好看,反而有一种后世中年女人打扮的既视感。
不过没有办法,一方面是章念月自己喜欢,另外一方面这也是如今伦敦最为市貌的打扮。
“咱们去参加宴会,还是得打扮清楚一些,在伦敦这个地方,你若是没有一身体面的衣服,连酒店大门都进不去。”
买完衣服,包国维看着街道上,明明饿肚子也要保持体面的老伦敦人,不由得发出感慨说道。
相比起章念月的打扮,他的衣服就很简单了,无非是与在杭城时候差不多。
梳理细致的油头,还有一身纯黑西装,配上礼帽和文明手杖,就算是齐活了。
顺便也给曹晏海安排上一套,只不过这个家伙很不习惯,穿上衣服之后不停扭动,好像有什么东西在衣服里面爬一般。
“这一点,在沪市似乎也差不多吧?”章念月想了想说道。
“......”包国维沉默了一会儿,不得不承认说道。“这倒也是。”
却又听曹晏海吐槽说道:“洋人真虚伪,给自己打扮得像模像样,可这衣服穿起来一点都不爽利!”
今晚便是宴会了,地点办在“belmond cadogan hotel”,这里位于伦敦市中心的切尔西,是老牌的“富人区”,也是伦敦文化和社交生活的交汇之处。
包国维几人打算先回酒店休息一会儿,之后在打车到切尔西。
刚准备上车回酒店,便听到旁边怯生生地声音。
“漂亮的女士,慷慨的绅士,需要一份最新的《苏格兰人报》么?”
听到声音的包国维愣了一下,看到对方光着的脚丫,最后还是买了一份。
他没急着看,先丢给章念月,给她练习一下英语。
可不一会儿却听到对方惊奇地说道。
“诶?包国维你又上报纸了?这次还是伦敦报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