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新官上任三把火(1 / 2)

张无忌登基之后,发布的第一条政令就是禁止“人口贩卖”。

不过张无忌这条政令,倒也没有多大的效果。

这是因为这个时代的人口户籍制度的原因。

尽管在这个万恶的封建时代,人口是可以合法买卖的。

但也不是什么人都能买卖的。

可以买卖的“人口”必须是不入流的“贱籍”“奴籍”,而不能是“良籍”。

凡是属于良籍的人,只要没有获罪是被官府削籍的。要是随便买卖官府是要问罪的。

直到真正来到这个时代后,张无忌才发现电视剧里那种,一纸文书就把老婆卖掉的桥段是多胡扯。

而且张无忌在自己登基的那几天,他还深入的研究了一下这个时代的婚姻制度。

他突然发现,在这个时代离个婚比他那个时代还要麻烦。

在这个时代休妻,休夫不是你想休就休的。

女子虽然在这个时代要遵守“三从四德”。但是作为等价的,丈夫也要遵守“七出三不去”。

如果自己的妻子没有犯下“七出之条”的话,丈夫要想休妻的话,轻则挨板子,重则要下大狱。而且妻子如果满足“三不去”的条件,丈夫也不能休妻。

所谓三不去一则:妻子的父母都已经死了,妻子被休之后没地方去,要饿死。这种情况下不能休妻。

二则:妻子做到了自己的本分,给公婆守孝三年的,不能休。

三则:丈夫娶妻之时很贫困,但之后丈夫飞黄腾达富贵了,妻子跟丈夫共患难共贫苦了,丈夫也不能休妻。

张无忌深入了解之后,他突然发现“铡美案”更符合这个时代的三观。

之前他一直很费解,为什么陈世美不休了秦香莲。还有就是一个简单地“离婚案”,包大人犯得着非杀他不可?

他也明白了为什么戏文里的陈世美不一纸休书把妻子休了,而是要派出杀手杀死秦香莲。

除了欺君之罪之外,最重要的原因是他根本休不掉秦香莲。

原来是因为秦香莲孝顺婆婆,善待丈夫和子女,这种情况下,古代的律法是不允许丈夫休妻的。

而陈世美却无故撇妻,杀人未遂,而且不赡养母亲,这在古代确实够得上死罪了。

而且妻子作为“良籍”的人员,离个婚都这么麻烦。更不用说丈夫说卖就能卖掉了。

张无忌看完古代的律法后,也默认了这个时代风俗习惯。

也没有横加干涉,只是提醒手下人们严查“良籍”“贱籍”。然后避免掉人贩子这种事。

而张无忌发布的政令,自然也发到了光明顶这边。只不过因为汴梁与光明顶相隔万里,范遥这边收到消息施行的时候,晚了那么几天。

不过也正是晚了这么几天,才让帕夏姐妹成功得到了明教的救助。

正在张无忌等人赶往这里的时候,范遥也接到了汴梁传来的飞鸽传书,马上开始了在自己的领地内,施行张无忌发布的政令。严查“奴隶”买卖。

如果买卖人口的话,商人必须出具相应的证明,来证明这些人不是被拐带的“良人”。

而这个倒霉的波斯商人,便直接撞在张无忌新政的枪口上了。

就在明教众人清查人口往来的时候,他们发现了被镣铐束缚的帕夏姐妹,然后询问个波斯商人具体的情况,但这个商人说不清楚,马上引起了明教士兵的注意。

毕竟“新官上任三把火”,这是张无忌登基后,发布的第一条实质性的政令。范遥三令五申,一定要办好这件事,毕竟张无忌用不了多久,就会抵达西域。

范遥可不想让张无忌看到一个混乱的西域,然后埋怨自己没有治理好这里。

在范遥下的“死命令”之下,明教麾下的士兵们把这件事完成的很好。

帕夏姐妹就这么被明教的人解救了出来,而那个倒霉的波斯商人,便在明教宣读完他的拐带人口的罪行后,然后被处以绞刑,随后便被吊死在了市场上示众。

而他所有的财产都被明教“充公”了。

当时查抄他财产的时候,明教的教徒很惊讶。

他们没想到这个带着六角星标志的波斯商人竟然这么有钱。而且还在他的身上发现了不少高利贷的借据。

不过人死债消,那些借了这个商人高利贷的人,怕是不会再被催债了。

而因为自己是被明教解救的,帕夏姐妹对明教也是十分的向往。于是便跟着那些明教的士兵们,想让他们带着她们加入明教。

毕竟见识过世道险恶的帕夏,很害怕。害怕她们两个无人护持后,还会和之前一样被人欺负。如今遇到了好人,她们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

而在帕夏的苦苦纠缠下,那些明教士兵便把她们带回了总坛。因为张无忌不日就到了,范遥见她长得漂亮,还会说汉语,了解过她不是奸细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