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焕取下唐柿的头盔,用力的揉了揉他油乎乎的头发。
“你小子,还好你来的及时,这要是再晚上一时半会儿,我估计今天这东拼西凑的联军要牺牲不少的兄弟!”
唐柿挺直着腰杆,趾高气扬的模样活像一只神气十足的大公鸡。
“那是,大兄你也不看看我是谁,当日你让我带着两个弟兄全速绕路上高原,经由昆仑山脉,先行去萧关外报信的时候,我可是马不解鞍,人不卸甲,整整五天五夜的日夜兼程。”
“我就生怕因为我的一时纰漏,结果害了大家,路上一点没敢耽误。”
“好在程不识将军未曾为难于我,递交大使的求援信函后,也是二话没说,直接征召了一万汉军,直接往蜂腰路段赶来。”
平日里这小子若是有些翘尾巴,孟焕说不得要给他两个暴栗,让他好好学会谦虚,学会细心。
只是看着面前质朴的少年,青春少年光滑的皮肤上满是高原潮红,还有不少痊愈后留下的粉嫩冻疮疤痕,他这次也没有严肃的斥责,反而是紧紧的拥抱住了唐柿。
“做得很好,这一次我们能脱困,你立了大功。”
“嘻嘻,大兄你终于夸我了,不过……”
“以后可不可以不要让我去做这些跑腿的事了?我就想跟着你,天涯海角,刀山火海,你不要再把我支开了!”
看着孟焕这满身的伤痕,唐柿翻越雪山的委屈都不曾委屈,此时竟然忍不住落下了泪。
“唉!”
孟焕也未曾多言。
见到军阵之前与程不识会晤的张骞,正兴奋的回过头来,朝着他不停的招手。
孟焕又揉了揉唐柿的油头,吩咐着他协助好赵德邦,收敛袍泽遗骸,打扫战场。
然后便带着休屠王,朝着阵前走去。
这是一个面容苍老,但是威严正盛的老者,表情严肃庄重,一眼望去就能知道,老者是一位不苟言笑,非常正派传统的军人。
“你就是孟焕?百里孟的后人?”
“郿县孟焕,见过程太守!”
程不识驻马不前,很是认真的上下打量着孟焕,见到这一身除了脸以外,几乎没有一块好肉的造型,那些渗透纱布的鲜血,忍不住点头认可。
“都说孟西白三族为秦穆公基石,百里孟与西蹇氏擅农耕,不擅战阵,看来世人多谬误,只看到了白起的武安天下,掩盖住了孟西的光芒。”
“若是百里奚还在世,知道有你这样一位有勇有谋的后人,想必也会赞叹后继有人吧。”
程不识擅于守成,若是用兵法来说,就是喜欢以正合,但是却少了几分以奇胜。
奇,不是奇谋妙计,而是灵活运用战术,能根据战场瞬息万变的情况,灵活的指挥军队,进行应变。
刚刚与张骞交谈,这位大使对于孟焕可谓是推崇备至,从龟兹国刺王杀驾开始,一直到现在。
这小子虽然有些鲁莽,但是和李广那种混不吝的泼皮式打法不同,此人也是惯于正合之道的人才。
光是从大宛军阵,以及令行禁止的玄甲骑士,就能看出他扎实的治军功底。
程不识晃了晃头,轻笑了一声:“也对,尉缭子就是兵法大家,你学的他的兵法,自然不会差到哪里去。这种一半正合,一半冒险的打法,倒是有几分尉缭子、白起的意思。”
“程太守谬赞,小子不过侥幸罢了,若是能堂堂正正的正面击溃,我想,谁也不会甘冒风险,拿命去拼一个未来吧!”
“战阵也好,人生也罢,总少不了逆水行舟,当时机将至,有时候不拼一把,如何能知道自己能做到什么程度?”
“哈哈哈,有点意思!”程不识抚摸着花白的胡须,露出满意的神色。
“行了,这里不是我大汉疆域,有什么后话,咱们回了关再叙。”
“让你的人随在我军身后,严加管束,不可近我大军,沿途更不许惊扰我北地郡百姓!”
“诺!孟焕领命!”
三人拜别,程不识带着汉军重新上路,来时着急忙慌,归时考虑到使团携带的大量朝贡物资,照顾着使团驼队的速度,他们也没有心急的往关内赶去,而是不慌不忙的以骑兵军阵,按战时标准慢慢前行。
离开蜂腰路段,在行进数十里后,黄沙漫天的景色便开始多了一些新的颜色。
有时贴近河流,这一片贫瘠的大地上,也有不少针刺类植物生长,特别水土丰沃的地方,也有参天高木,鸟栖虫鸣。
等走出河西走廊,临近萧关时,大地就像是在层层叠进,开始有了绿意盎然,有了不少驼货贩卖的商旅。
越是靠近,联军众人便越是激动。
张骞开始患得患失,整日整理着着装,时不时就会跑来询问孟焕,自己衣着是否得体,到时候回了长安,见了陛下是该先说这十年幽囚的艰辛,还是该先呈报西域各国的外交文书。
诸国的军队们也是私下吵闹个不停,各自幻想在大汉的美好生活。
就连玄甲骑也不例外,赵德邦在担忧自己的样貌与血统,唐柿也开始天天擦拭着自家先祖的铜牌,对于父亲临终前所说的沛国老家,心中既有向往,也有迷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