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毕业论文主题就是研究经济问题,所以雷顿雷顿很清楚。16世纪美洲地区的例子并非个案。实际上当在老欧洲的很多国家,类似进程已经持续了数百年。
例如在13世纪上半叶,丹麦一半到三分之二的土地属于农民,自耕农强盛才支持了瓦尔德玛大王和玛格丽特一世建立帝国的野心。
然而到17世纪上半叶,自耕农的土地只剩下不到10%了,这时的丹麦早已成为“贵族共和国”,连克里斯蒂安四世这样的君主也无力复刻克努特大王的功绩,在北欧其他地区,瑞典和挪威的情况略好于丹麦,但土地兼并趋势并无差异。
至于现在所谓的的欧系布列塔尼亚当时的沙俄,本身正经历着二期农奴制的折磨。
从中世纪以来,勃兰登堡、波西米亚、匈牙利、波兰、立陶宛和罗斯的君主们就不断用“恩赏”土地产权的方式换取贵族对国王的支持,连拉约什或者马加什这样的大王都不能免俗。
到16世纪,和在拉美一样,大庄园已经成为支配东欧各王国社会的主导因素。作为回应,波立联邦向着君权虚弱的方向一去不返、哈布斯堡王室利用宗教战争取得了对波西米亚和匈牙利贵族的胜利、勃兰登堡选侯用军队吸收了容克贵族的能量;在俄罗斯,沙皇和波雅尔之间血腥的宫廷斗争持续了两个世纪,最后让帝国钻了空子。
由于再征服运动,西班牙和葡萄牙南部也是大庄园主的世界,所以把大地产制输出拉丁美洲的,也是伊比利亚半岛南部的惯性。
不过随着11世纪商业复兴,西欧的大地产制就随经济基础的变化逐步走向瓦解,同时君主的权力不断增强,宗教改革又帮助君主们夺取了教会地产。到16世纪,大地产在西欧基本消失,这也成为后世法国大革命和eu成立的根基。
不过布列塔尼亚和拉普拉塔的情况却向着相反的方向而去,18世纪,财政上十分窘迫,日益担心失去殖民地的西班牙开始在美洲实施改革,即着名的波旁改革。改革的一个主要方面就是从美洲地产主手中夺权,增加王室的收入。这场改革因此被卡拉雷斯、法尔内斯这些大家族骂为“美洲的再征服”。
改革期间,西班牙王室的主要举措包括推动自由贸易和商品摊派制,用商业冲击西属美洲原有的社会结构;用本土出生的官僚和教士取代本地精英,增加王室的直接控制;在财政危机出现时,西班牙还将美洲的大量财产运到本土。国家增收的努力既冲击到了庄园主的权益,也让民众的生活更加艰难。农民和城市公社居民不断起义,精英们紧随其后。
后者的态度是,既不满宗主国的压迫,也担心底层暴动冲垮现有秩序,例如海地黑人杜桑起义军屠杀白人,后来这场起义正是在第一代帝国宰相老法尔内斯指挥下残酷镇压的,最终岛上全部黑人被屠杀殆尽。但在镇压民众同时,大地产也在谋求摆脱西班牙王权控制。
改革的确取得了效果,短时间为西班牙带来了大量收入,但是由于它打破了王室和美洲本土精英之间原有的平衡,最终促使本土精英发起美洲独立运动。
就在双方混战的时候,法国波旁王室的路易十八和阿图瓦伯爵登陆北美路易斯安那,迅速得到北美种植园主拥戴。结果就是,拉普拉塔的精英们在西班牙本土因拿破仑战争陷入危机时,抛弃了西班牙拥戴帝国军,终于建立起自己的庄园主自治行省——拉普拉塔。
然而庄园这东西本身只是特定社会历史条件的产物。庄园意味着领主力量的强盛,往往以国家权力和农民权利为代价发展的。
2009年,在销鲁鲁布列塔尼亚的统治下,布列塔尼亚已经成为全世界土地兼并最严重的国家。
eu和联邦所谓的庄园面积大多在100—300英亩之间(像周香凛家三代世家土地才50英亩,蕾拉立下大功却连新轿车都买不起),而在布列塔尼亚的拉普拉塔和欧系布列塔尼亚,上万英亩以上的庄园比比皆是(例如莫妮卡妈妈的尤洛娃家族,拥有整个下顿河450万英亩的土地,就算最清廉的弗兰克斯也拥有一个上千英亩的庄园)。
公平来讲,销鲁鲁时代疯狂的土地兼并不能完全归罪于这位信奉实证主义与弱肉强食的皇帝。新世纪帝国军的大规模土地兼并恰恰是一次现代化土地改革的后果,其发起者并不是销鲁鲁。
1868年,信奉自由主义的帝国联邦派在漫长的斗争后终于在三级会议再一次击败了保守派,新政府决心把布列塔尼亚打造为一个类似欧洲的自由国度,而这个新国家的阶级基础应当是自耕农,土地制度的基础应当是完全的私有产权和自由贸易。于是,联邦派开始向两种不符合私有产权与自由贸易原则的地产形式开战,它们分别是共有土地和残余的印第安人村社。
这帮联邦派本以为,没收出售共有地产,瓦解印第安人村社能够创造自耕农阶层,结果却是恰恰相反的,进入市场的土地几乎毫无疑问的落入了大地产主手中,让它们有了更多更大自给自足的庄园。
事实上,布列塔尼亚的经历并不特殊,在当时的世界可谓普遍存在。埃及的穆罕默德.阿里帕夏把农民公社的埃及变成了封建大地主的埃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