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1 章(1 / 5)

甄臻的毛线错了几行,织毛线就怕遇到这种情况,偏偏一针错就步步错,一点将就不了。

等她发现时只能把毛线一针针解开,从错的地方重新织起。

可不是每件事,都能重头再来的。

人生漫长,不是懂几个深奥的人生哲理就能过好的,往往在你真正懂得之时,年华老去,垂垂暮已,懂得已经不具备任何意义。

原著中反派儿子为了跟男主斗,铤而走险,利用法律漏洞在股市中疯狂套利,却也因此被男主抓住把柄,最终送入监狱。

她把毛线拆掉,重新绕在毛线针上,缓声道:

“人的头顶都有一片天,或大或小,而当你意识到这一点时,你已经不是井底之蛙了。娘是个普通的农村妇女,没能给你条件走出坝头村,但你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命运。等你走出去了,你的孩子就能站在你的肩膀上,要是真有那一天,你的孩子问你人的命运是否出生就定好了,我相信你能给更具说服力的回答。”

孟华神色微动,他向往大城市整洁的街道,穿梭的人流,和街上随处可见的轿车。

可他拥有的只有不远处的山林,脚下的土地,以及看不到希望的未来。

他的血脉,他的根都在这里,对他这样的人来说,能在县城的国营工厂里当个学徒工,已经是祖坟冒青烟的好事了,更谈何走出去呢?

耳边传来娘温和的声音:

“孟华,不论将来你能走多远,娘都要提醒你,走正途、走正道,不要钻法律漏洞,踏踏实实赚钱,哪怕不能一夜暴富,也至少能睡个安稳的好觉。”

孟华转过头,觉得她娘这话有点奇怪。

这种大环境下,卖个鸡蛋都可能被打成资本家行为,能当个工人就算他老孟家祖坟冒青烟了,更别提钻法律漏洞了。

“娘,你放心好了,我这人怎么可能做犯法的事!”

就算做了也不会叫人知道,这种事肯定要提前找好替罪羊的。

他孟华没那么蠢。

甄臻知道三儿子没有表面上看起来那么简单,哪怕孟华说得再好她都不会全信。

“儿大不由娘,这世上的子女一旦翅膀硬了就不会把爹娘放在眼里,反正你记住娘的话,做什么事之前都要考虑一下后果,不能为了眼前那点利益铤而走险。”

“知道了!”孟华没好气地应下,蛄蛹着钻进被窝里。

闭上眼,眼前却浮现出程素单薄的身影。

这是他人生中第一次为女人心动。

可她来自大城市,又是个纤细柔弱的女人,和大嫂二嫂截然不同,就算他能把人留住,娘也不会喜欢她吧?

“娘,当婆婆是不是很辛苦?”

“为什么这么问?”

“也没什么,就是觉得大嫂和二嫂是截然不同的个性,你作为婆婆要接纳连个陌生人进咱们家,还要和她们相处成一家人,应该也不是一件容易事吧?”孟华试探

性问。

甄臻略一回味,明白了他的意思。

说实话,跟孟华说完挺费劲的,明明很简单的事,他偏要搞出那么多弯弯绕绕,真不知道有话直说能判几年。

摊上这种儿子,她能怎么办?

甄臻莫名想叹气,却还是打起精神回他:

“当婆婆不算容易,但一想到当人家儿媳妇更难,又觉得当婆婆不算什么了。只要想着人家孤身嫁过来,到咱家过日子,就提醒自己多担待几分。”

孟华想到二嫂至今还在屋里装病,心说娘也不容易。

他离家这几月,娘的性子变了不少,要是从前娘肯定容不下程素这样的性子,可现在的娘比以前温和讲理了,娘应该会喜欢她的。

次日一早,孟大国刷完牙就钻进甄臻屋里,来视察毛衣的进度,见毛衣快收尾了,他心里美滋滋的。

孟华上了个厕所回来,就见孟大国坐在床边笑得跟便秘似的。

“你来做什么?”他一脸戒备。

孟大国心里美着呢,可娘偏心他只给他织毛衣这种事,要是说开了让其他兄弟知道,只怕多生事端。

他非常低调地咳了咳:

“没事,我来看看娘这屋暖不暖活,要是不暖和就再加一次炭。”

孟华拿毛巾擦嘴,狐疑地打量他,“我怎么觉得你有事呢。”

“我能有什么事?你大嫂做好了早饭,快去吃饭吧!”

孟华心不在焉地应了一声,觉得这事有古怪。

要吃早饭了,陶爱红当然不能放过这机会,她提前嘱咐孟二勇:

“二勇,我饿了,记得给我藏几个肉包子。”

之前焦蕙兰坐月子,家里吃得马马虎虎,眼下她出月子了,一早就做了热乎乎的肉包子,孟二勇最喜欢大嫂做的肉包子,等不及从床上跳下来。

早餐时,甄臻烤了一盘子馒头片,孟大国看到她这么吃,莫名有些心疼。

要是放在三月前,老孟家饭都吃不起,有馒头片吃那是做梦都不敢想的事,可如今家里条件好了,天天吃肉,早餐也都是油花花的大肉包子或肉饺子,可娘却从来不吃那些,只吃这素的不像话的馒头片。

“娘,您吃肉包子!”孟大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