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5 东漠镇,走沙商队(1 / 3)

方锦年独自一人,骑着麟驹,离开白江县城。

他沿着官道一路往西。

麟驹的脚力强、耐力比马匹好、而且不乏冲刺速度,是非常好的坐骑。

长途赶路,方锦年可不想迈着腿自己走,太耗体力了。

有了麟驹,沿途就会很轻松。

这次出行,方锦年带了三匹麟驹。

一匹是坐骑,一匹装物资,还有一匹是用来轮换休息的。

这就是有钱人的朴实无华。

当然,麟驹也不是没有缺点。

其一,麟驹不善于走山路,翻山越岭的本事比马要弱的多,而且很容易坠崖。

其二,麟驹非常的难吃,饲养昂贵。

也是方府现在发展起来了,府内养了一批麟驹。以前的高府是不养麟驹的,养马的成本要低很多。

但麟驹乘坐舒适,负重、耐力、冲刺都更强,在平原地区是最上乘的选择。

麟驹的赶路速度要比马匹快一倍。

黎明时分出发,到了傍晚,方锦年就来到东漠镇。

这原本是两日的路程,现在一日抵达。

三匹麟驹轮换,对麟驹的消耗也比较少。

东漠镇就在戈壁的边缘。

镇子规模不小,但是看起来黄扑扑的,镇内的所有建筑似乎都被黄沙染了色。

这是进入戈壁的路线之一。

戈壁里,最麻烦的就是水源。

因此,深入戈壁不能乱跑,尽量要按照固定路线来前进,只有这样,沿途可以获得补充。

一旦偏离航线,就有可能迷失。

长时间找不到水源,那就必死无疑,只有武宗才能在一定程度上辟谷。

武尊的耐受性当然比普通人强得多,但是普通人缺水大概能活三天,武尊缺水大概能活七天。在缺水这方面,武尊比普通人也没有强太多。

当然,武宗就不一样了,一个月不吃不喝也能扛得住。

为此,方锦年的做了充足的物资储备。

专门用一头麟驹携带物资,储物手镯里还有应急的物资。

可以说,像他这么豪横,准备得这么充分的人着实不多。

东漠镇是个聚点。

离开戈壁的人,会在东漠镇好好放松、休息、娱乐;前往戈壁的人,也会在这里检查和补充物资。

因此,东漠镇的贸易和娱乐产业很是发达。

这就的酒馆、客栈、青楼生意火爆,妓院、赌场等等是重要产业。

方锦年对戈壁不了解,并不准备一个人赶路。

他手里确实有份地图,标注的也详细,但这玩意可不是gps导航。

地图是死的。

走错路了,它可不会给你重新规划路线。

万一哪里弄错了,很容易迷路。

因为是第一次进戈壁,方锦年决定谨慎一些,想找行商一起前行。

要找行商,当然是去酒馆。

就在方锦年见到一家酒馆,正准备过去时,忽然有人走了过来,笑着拱手道:“这位公子,敢情是要前往戈壁么?”

方锦年打量着来人,络腮胡子,戴着头巾。

戈壁这边很多人都戴头巾,因为阳光炙热,光线毒辣,且风沙很大,所以,养成了习惯。

“这位先生有何赐教?”方锦年问。

络腮胡男人说道:“我们是走沙商队,正要前往戈壁。适才,我们队长在酒楼里见到公子,猜测公子是要前往戈壁,便想邀请公子一路同行。”

“邀请我一路同行?”方锦年乐了。

“正是。”络腮胡子说道:“路上有个伴,也好彼此照应。”

“不是准备宰肥羊吧?”方锦年盯着对方。

穿行戈壁,除了自然危险以外,还有人的危险。

商队跟土匪在某些时候是同义词。

一旦来到茫茫戈壁,见到肥羊顺手宰了,这可不是稀罕事。

人一杀,尸体往戈壁一丢,谁知道呢?

哪怕你有通天的背景,也是难以追查的。

戈壁这边之所以无法纳入大魏国境,不是皇帝老儿没有雄心壮志,也不是玉京观的武修不够强,实在是没法管理。

戈壁,本身就是混乱的同义词。

再强的势力,也难以在这片土地上建立威慑。

除了商队变身悍匪以外,戈壁本身也有悍匪。

他们在戈壁里有藏身处,有隐秘的补给点,专门袭击沿途的商队。

高家最鼎盛时,也只敢在戈壁边缘行商,只敢往甘泉郡那边跑商,就是因为戈壁实在太混乱了。

武师护商,在很多地方都够用了,但是在戈壁却不行。

戈壁商队的领队,最起码也得是武尊。

实在是因为太混乱了。

方锦年看起来年轻,却是两世为人。

对方主动找上门来的事,他自然抱有本能的警惕。

一路同行,互相照应?

闹得不好,就是“金杯共汝饮,白刃不相饶”。

大家表面笑嘻嘻,暗地里捅刀子。

当然,方锦年不怕。

他有底气。

所以,他才直接将丑话说出来,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