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江出于习惯,伸手准备去探探那脖颈处的脉搏,看看是否还有生机,俯身之际近距离看见了这暴露在荒郊野外的脸。
熟悉的脸庞,双目紧闭,小脸青紫,毫无生息。
是她!
手上的动作顿了顿,这是他为数不多可以记住的女人脸,刘家那个逃婚被他抓回去的童养媳孟琳琅。
赫江脑子里的孟琳琅面黄肌瘦仿佛风吹就倒,但不见脸上半分凄苦,那双大眼睛忽闪忽闪,灵动又倔强,是对命运的不屈。
就在前天他在街上最后那一瞥见到时,这人面对自己的误会无可奈何,还是张牙舞爪的虚张声势了一番。。
而此刻在这漆黑的夜晚冰天雪地里,那个鲜活的生命,此刻正了无生气的瘫在山脚,看不见半点生机。
今夜要不是这满地未化开的雪白太过亮堂,他们押解犯人匆忙赶路回来,无论如何也不可能会发现有人在雪地里。
露在外头的肌肤冰凉刺骨,衣内善有些许余温,脖颈处的脉搏虽然弱,但还在跳动。
“孟姑娘!孟姑娘!”
还活着。
赫江喊她,虽然没有任何的反应,但没死。
看着那一身褴褛的红衣,再看山崖的树桠还挂着迎风招展的布条,显然人就是从上方坠落的。
血腥气扑鼻,身上
不知道伤了何处,粗略摸了一把,没有发现缺胳膊断腿。
“孟琳琅!孟琳琅你醒醒!”
皱眉看着毫无生气的孟琳琅,赫江心下抵触,犹豫了下,还是解下大氅,矮身把人裹住抱起来,眼下也只能先带回去再说了。
李元华他们领先回去的,知道今天他们押解犯人回来,府衙里早就严阵以待等着了,交接了人后,剩下的审案就不归他们管了。
劳累了几天,只想着早点回去歇着,没想到居然就在府衙外头遇到姗姗来迟的赫江。
“头!你怎么把死人抱怀里?多忌讳……”
赫江一骑双人,身前包裹的严严实实的,应该就是之前山上捡回来的人,大概是回来复命的,毕竟荒郊野岭出了人命,那也是归县太爷管的。
可眼下县太爷可是调令的关键时刻,这才花重金抓了大道做政绩,偏生在这节骨眼上又闹出来人命,这不是存心给人家找事吗?
“这人你也认识,清河村的那个孟琳琅,没死。你把她带进去做备案。”
李元华这才走近一点,赫江就翻身下马来,准备把人给李元华。
捡回来了自然就该公事公办,剩下的也不归他一个小小的捕快管了。
“孟琳琅?那个小哑巴?”
“既然是荒郊野外找回来的,你把人带进去留个底
,明天让刘家人来带回去。”
赫江往前送了送,李元华后退一步拒绝接受。
“别!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你看多可怜的一个人啊,天妒红颜才会让她有个这样多舛的命运……这府衙清冷的很,既然你把人救回来了,总不能丢在这里看着她等死吧!”
这些赫江不是没有想过,孟琳琅这种情况分明也是案子,没有过堂是苦主还是什么都不好说,他自然是把人给县太爷送来,他就走个过场。
“那你把人带回去,你是好人。”
既然李元华那么有同情心,那人就给她照顾了,说着就把人送过去。
女人这种麻烦的东西,交个别人去烦好了。
“不不不!头,你误会了。你看你帮助的人无数,这人你救回来的,也不差这一个。明天县太爷那里还得你去说明,我娘胆小不禁吓,还在家里等我,我先走一步。”
李元华哪里敢接啊!
他和老母亲相依为命这些年,因为他做了捕快,老母亲天天烧香拜佛,唯恐他出事。
这人从山崖掉下去的,血肉模糊跑不掉了,李元华可不敢带回去吓老母亲。
风一般的跑了,留下赫江还保持着递出去的动作站在那里。
“混账东西!跑的比兔子还快!”
赫江有心要把人送进府衙去,
可怀里的人气息微弱,府衙里头冷冰冰的没有活气,他那少有的恻隐之心动了,只能先把人带走。
他家离府衙远的很,骑马绕大半个县城,医馆早就关门了,这时候也找不到大夫。
在土屋前停下,半点烟火气也无,冷清清的没有比府衙好多少。
这里赫江就没有把它当家过。
来这里得过且过了这些年,每月俸禄一发,看见那些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人,赫江又忍不住舍一些。
家里一贫如洗,又是做捕快的人家,大门都不用锁,连偷儿都不会来关顾。
黑灯瞎火的赫江把人在房间放下,就去翻金疮药。
等找了药回来,双手落在孟琳琅的衣襟,赫江也犯了难,男女授受不亲。
看着孟琳琅惨白的小脸,也是苦命人,不知道伤了哪里,不及时救治估计也活不了。
天知地知,还有他自己知,反正没有人知道他脱了这女子的衣服。
看吧,女人就是麻烦,要是男人的话,哪来的那么多顾忌。
把心一横,偏开头就拉开了那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