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第一次(2 / 3)

直到把手掌每一寸地方都洗干净。

当他再站起身时,盆里的水已经变成暗红色,苟胜义从口袋掏出一张汗巾,回去把匕首捡起来,慢条斯理的往女孩的方向走着。

“你你想做咩啊?”

女孩见苟胜义拿着血淋淋的匕首慢慢向她走近,整个人紧张了起来,指甲不断扣弄着手指,脚下不停缓慢的向后挪步。

苟胜义不做理会,直接越过她向巷外走去。

“喂!”

苟胜义脚步停顿了下来。

“你今晚咩都无见过,你都快点走啦!我个心好乱,咩都不想讲。”说完,便继续朝巷外走去。

女孩看着苟胜义慢慢消失的背影,站在原地久久伫立。

……

“哗~~啦”

苟胜义回到家,客厅里一片黑暗,陈淑霞已经睡着了,透过余光,看到龙五也已经盖上了被子休息。

“哒”

“发生咩事啊?”

刚打开了客厅的灯,身后便传来一声问话,回头一看,龙五已经坐了起来。

“你还没睡啊?还是我吵醒你?”苟胜义拉开餐桌的凳子,坐下点了根烟。

“有血腥味!你受了伤?!”龙五穿上鞋子,也走到餐桌拉张凳子坐下。

“我在北佑巷杀了个人,你去帮我处理一下,不要让人查得到是我做的。”苟胜义闭上眼睛,手揉着额头,声音低沉的对龙五交代了一句。

“早去早回,我受了伤,回来帮我处理一下。”

闻言,龙五点点头,马上起身换上鞋子,抓起沙发上的外套,拉开门出去了。

龙五出去后,苟胜义一个人静默的坐在餐桌的凳子上抽着烟,眼神涣散。

做了三十几年人,杀人真的是第一次,苟胜义本以为自己会害怕或兴奋,但是并没有,他没有这种感觉,只觉得有些紧张,茫然。

看着一个活生生的生命在自己手上闭眼,心里有点怅然若失。

但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身处江湖,你不杀别人,别人就会杀你。

苟胜义今天第一次感受到江湖的险恶,也第一次明白为什么人们常说的一句话。

做古惑仔,等于一只脚在监狱,一只脚在地狱。

收拾一下心情,拖着疲惫的身体走回自己房里,解下外套,洁白的内衬左侧已经被染红了一大半,脱下内衬,还有一件防弹背心。

“嘶”

脱下背心时,不小心扯到伤口,让苟胜义疼的倒吸了口气。

扑街飞机!买的是咩避弹衣?

刀都防不了!

够胆买流嘢给大佬!!!

其实苟胜义误会飞机了,飞机买的是凯夫拉防弹衣,这款防弹衣的特点就是简便,轻薄,不像传统防弹衣一样厚重,减轻体能消耗,可以防弹但基本上只能防一次,而且对于刀剑这样的利器,没有防护作用。

飞机又怎么会想到,防弹衣还分那么多品种,居然还可以防子弹,却防不了刀扎剑刺呢?

苟胜义看左肩一寸长的伤口仍然流血不止,脸色越发苍白。

随即翻找出抽屉里的胶布,用已经染血的内衬把伤口摁住,再用胶布缠紧,简单处理一下,躺在床上等着龙五回来。

……

“妈,你还没睡啊?”

刚才被苟胜义救下的女孩,在苟胜义离开后,停留了一下,便走出街口,截了辆的士回到尖沙咀一个高档小区。

刚进家门就看见她母亲正穿着睡衣坐在沙发上看杂志。

“大小姐啊,几点啦?做咩玩甘夜啊!阿妈好担心你啊!电话都无一个。”

坐在沙发上正在等女孩归家的妈妈,见是自己女儿回来了,叉着腰开始数落女孩。

女孩的妈妈是一个体态肥胖的师奶,烫着爆炸头,戴着黑色全框眼镜,身着卡通睡衣,叉着腰数落女孩的样子不仅不觉得严厉,反而显得更有喜感。

“唔好意思啊,妈,最衰都是婷婷咯,食完饭又讲要去唱卡拉ok。”女孩一脸歉意的挠挠头。

“哎呀,得啦得啦,快点冲凉睡觉啦,阿妈不是怪你,我是怕三更半夜你一个女仔人家在外边,我惊你蚀底(吃亏)啊!”肥师奶走近女孩,摸了摸她的头。

“知啦,妈!”女孩挽着肥师奶的手,“我大个啦,自己识想的。”

“妈,你记不记得你以前在有骨气酒楼一起做嘢的霞姨啊?”女孩放下背包,拉着肥师奶的手,一起坐到沙发上。

“咩记不记得啊?我现在都经常同你老豆去有骨气饮早茶啦,我又时时过去打牌,经常见的。搬过来就这一样不好,无脚啊(牌搭子),以前在屋邨喝一声,即刻就可以开台啦,几方便啊。”

“咁霞姨个仔咧?是不是叫肥狗啊?”女孩见肥师奶越扯越远,拽了拽她的手,继续询问道。

“肥狗?不知道啊,以前就是叫他胜义仔的,你都是叫他胜义哥胜义哥,还讲要做他老婆仔啊,哈哈哈哈”肥师奶一脸揶揄的看着女孩。

“阿妈啊!又不是真的,玩煮饭仔喳(过家家)!”女孩羞红了脸,拧着肥师奶的手。

“好啦好啦,想拧死你阿妈咩?!做咩突然间问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