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方的合作模式,已经是政府雇佣编外人员的主流了。
但奇怪的事情发生了,今年初,环卫所换了1个新主任,新主任上任不到1个月,马上更换了合作的物业公司,这些环卫工人也就打包给了新公司。
新公司对员工那是极为苛刻,以前环卫工人是两班倒制度,每人每天工作8小时。后来新公司直接解聘了1半的员工,就变成了全天工作制,每人每天需要工作15个多小时。连中午休息时间都没有。同样的,以前1个路段是两个人负责,现在压在了1个人身上。
这还不算,更可恶的是,新公司严苛考核,如果发现路上有1个烟头,不听辩解,直接罚款200,上不封顶。这个大妈最多的1次,1天就罚了1千块!要知道,他们每个月的工资到手也就2700块钱!这就逼得他们每天不得不全天候在烈日风雨下守在路上,生怕谁丢了烟头没及时清理被抓住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