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三章 蒸汽铸币(2 / 2)

所由与也。”

成化时期干脆颁布诏令,凡是敢私铸铜钱的,查到一律斩监候;使用这些私铸钱的,则充军流放;邻里知情不报的,同样也要充军流放。

然后呢?

用当时的话来说,就是“辇毂之下,公然行使”。

翻译一下,就是皇帝的车架就在街上巡游,旁边的商贩公然用着私铸钱进行买卖。

如此,到了成化十六年,铜钱的价值就因为市场充斥太多私铸劣钱而暴跌了 625。

被搞得完全没办法的大明朝廷,干脆在次年下令:“务要仰遵律令,凡遇买卖交易,止许将历代旧钱及我朝洪武永乐宣德旧钱相兼行使,每钱八文,算白银一分;每钱八十文,作银一钱,不许再将私造新钱搀和,阻坏钱法。”

这意思就是,不论私铸、官铸,还是前朝旧钱,一律八百文铜钱折一两白银,违反的就是在阻碍朝廷钱法。

这么一刀切,不能说完全没用,只能说屁都不如。

到了大名鼎鼎的弘治中兴,朝廷正式启用白银,用于取代日益糜烂的钞法、钱法。

在弘治初年,甚至有偏激的官员奏请:“谓国初钞法,或征商税,或收户口,或赎罪折杖,与铜钱兼行。近来各处有司,废格不用,一切征银。”

这意思就是,铜钱宝钞干脆都废除不用,今后都用白银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