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上行商队伍的第三天,罗纳德已经和车队里的混得相当不错。 对这些商人来说,一个不摆谱的贵族,即便落魄了也是不错的交际。 不过由于路况和马匹的体力问题,他们的行程速度可没有关系的发展速度那么飞快。 按照罗纳德的估计,这走走停停的三天时间,他们大概前进了一百二十公里左右。 一个放在古代挺不错,现代很龟速的成绩。 而且根据车队里行商的说法,在抵达伯伦威治以前,他们还会在周边几个大点的镇子做停留,买卖货物以谋求获取尽可能多的利益。 旅程中下一个站点,是在差不多三、四天以后抵达的海边小镇,同时也是罗纳德宅邸所在小镇的邻居。 按照之前的说法,罗纳德本人将会在那里和车队的人分开。 ———— 走走停停,一天的时间说来也快。 在这个白天同样只有一颗恒星照明;亦是东升西落的行星上,阳光的斜射角度逐渐偏移,下午的时间即将结束。 和罗纳德并排而坐,行商奈索斯赶车之余自然而然地搭起话头: “罗纳德先生,时间也不早了。” “你觉得我们在山脚下宿营好,还是再走一段路呢?” “宿营......” 听到行商的话,罗纳德立刻开始思考怎么回答。 身为一个贵族,最好还是不要表现出自己在野外旅行方面的知识,这可和自己的人设不符啊。 于是露出一个苦笑,罗纳德摇了摇头: “我出门也不算多,这个还真没什么主意。” 话音才落,前面驾车的行商汤姆逊就高声开口,指着前方的山体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先生们,咱们可以往黑山上面走走。” “三年以前的时候,我也曾经路过这里,山腰那边有个小镇子,过夜的话绝对不成问题。” 立刻,车队里其他行商有人叫嚷起来: “汤姆逊,你这家伙!” “有这消息的话早说嘛,上次在小镇里我可还有点果子没能出手,原以为坚持不到一周以后,我这可都吃了有一半哩!” 同行者的埋怨可没能影响到汤姆逊,这位行商大笑着揉了揉自己学徒的脑袋:“我这也不是三年前来过吗,能记起来就不错了!” 解释的同时,这家伙也不忘用爽朗的嗓门调笑对方: “再说了,能抓住一切赚钱的机会才是好行商,有埋怨我的功夫,你还不如想想怎么卖掉果子吧。” “住在山边的人可不缺这些,上个小镇剩下的果子不就是例子?” “嘿!” “今晚我大赚一笔,到时候你可别眼红!” “不眼红!不过卖不完的果子,也可以给我尝尝嘛,我这小伙子可还在长身体呢。” “做梦!” 一声嬉骂响起,同时一枚黄颜色的果子也从一驾马车扔到了另一驾上,其中还夹杂着孩子的惊喜呼声。 看着车队里的人在那谈笑一阵,罗纳德安静的把眼神转向了身边的奈索斯: “看上去汤姆逊先生很喜欢自己的学徒呢。” “可不是?” 笑着摇了摇头,奈索斯的语气也感慨起来: “做我们行商的,组成车队、雇佣守卫才是比较稀少的机会,平时可都是自己一人上路。” “真要到了比较长的跋涉与偏远地区,等寂寞来了,可是恨不得能连自己的马都想叫它开口,然后好好聊上一聊。” “能带着学徒,可是件大好事啊。” “原来如此......” 听着奈索斯的解释,罗纳德的眼神逐渐飘向了面前的山峰。 根据另一位行商的说法,这是叫黑山来着: “前面的黑山。” “奈索斯先生之前有来过吗?” 听到罗纳德的询问,一边驾着马车,奈索斯眼神中开始流露出回忆的色彩: “黑山......” “有听说过,不过上面镇子的居民好像不太多,所以我也没去那做过买卖。” “这样啊......” 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阳光的影子在车队后越拖越长。 大概在黄昏的末尾,车队也开始在黑山上的攀爬。 黑山说是一座山,但也不是什么险峰奇峻,就是一处普普通通,目测海拔不超过2000米的山脉边缘。 更宏伟的山体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