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赶紧指李兰:「不是……是我叔叔和阿姨,这栋房在他们名下,三天前刚买的。」
「几位。」
物业经理压低声音:「这家……我们也没办法。」
「怎麽说?」陈皓皱眉。
「他们……」
物业言辞隐晦,毕竟是前业主隐私,但大家都听明白了。
之前业主是个女人。
很漂亮。
据说在夜总会……
靠皮肉买卖赚钱,买下了这麽一栋别墅,然后找个男人结婚。
对!
就是纵狗咬人坐牢的家伙!
那货是吃软饭的,连他守寡的老母亲,也靠那个女人养。
老母亲更极品!
一边靠儿媳养活。
一边嫌儿媳妇是卖的。
以前,这一家就经常吵架,早在小区传开了。
「她这年纪耍无赖,这麽往地上一躺……别说我们,就算警察来了,也没辙!」
物业经理无奈摇头:「你们买这栋房子,真应该提前打听一下,摊上这老太太……说实话,这房子要想收回来,那可是千难万难了!」
陈皓笑了。
法律中,有很多条款很无语。
比如。
未成年人保护法,明明应该保护受害者,可往往保护的却是,那些未成年恶魔。
是不是特别让人不忿?
还有!
老人到了某个年纪,即便犯法也不用坐牢。
为什麽?
警方也好丶监狱也罢,担心年纪太大突然暴毙,自己会受到牵扯。
可……
站在购房者的立场呢?
业主权益在哪?
我花钱买房,却被原房主的婆婆,霸占着不能住进去?
法律呢?
公理正义呢?
「我报警!」
不知何时,陈皓拨通电话:「我们买的房,被前房主婆婆霸占,不仅撒泼耍赖不搬走,还辱骂我女朋友!」
「是不是罪犯年纪大,你们警方就不敢管?」
「怕担责任,当什麽警察?!
「公正执法就是这样的?拿着纳税人的钱,不觉得心虚麽?!」
「不是……」
陈福海吓一跳,一把夺过手机:「你报警就报警,骂警方干什麽?臭小子!你作死啊?!」
他没注意到,陈皓打的不是110。
而是手机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