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得很,牧霄夺继续写下第二个字。
“……願。”
生疏的繁体字让盛愿犹豫了很久,他名字里的这个字只短暂的用了两天,就被爸爸改回了简体。
他没有去思考舅舅是广东还是香港人,只知道他在叫自己的名字。
于是,他对着男人轻轻“嗯”了一声,唤他:“舅舅。”
牧霄夺也学着他的样子低低“嗯”了声,继续牵过他的手写字。
“和。”
“我。”
“走。”
那时,那刻,这诱人的几个字击中了盛愿年轻的心脏,击中了他欲望的顶点。
他慌了神,下意识想抽回手,却被男人用力捏住了指尖,不容拒绝。
他一下一下眨着眼,像小鸟扇翅膀似的抖落睫毛上的水珠,眼神无辜的问他:“……去哪儿?”
其实,盛愿完全不需要回答。
哪怕是让人失足深陷的泥沼,他也会毫不犹豫的跳下去。
牧霄夺沉吟片刻,在他手心里轻柔又郑重写了一个字。
——“家。”
盛愿的神色划过一丝无措,一见他认真的眼,便再发不出任何声音。
牧霄夺牵起他冰凉的小手,带他走向路口的车。
温热的温度从相触的皮肤源源不断的传递过去,感受到他僵硬的手指在触碰中一点点松懈力气。
像逢春的雪,柔软的化在手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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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汽凝结的车窗后,盛愿看见长兴街繁华的长路,萎缩成了一片睡意朦胧的光影。
他从未觉得云川的夜晚这么美丽,软红十丈,纸醉金迷,充满了温情和暖意,让他短暂忘记了这座城市曾经带给他的伤痛。
他看着车子昂贵的内饰,蓦然想起,曾经看见过虞嫣坐在他此时此刻的位置上。
她是那般华丽美妙,似乎只有那样的人,才配和舅舅并肩而立。
他错开眼,忽然在车窗的倒影中看见了一张干枯瘦弱的脸,发丝凌乱,皮肤肮脏,全然没有半分体面。
想必没有比自己现在更加窘迫的境地了。
自己刚刚翻过垃圾桶,沾了一身腐烂物,又淋了雨,此时身上的味道必然不会很好闻。
于是他十分局促的蜷起身体,身下只坐了一小片座椅,踮着脚尖,这个姿势很快让他有些难堪的细细发起抖。
牧霄夺随手扯了条薄毯盖在他身上,司机见状,十分有眼力见的将车里的空调调高几度。
咬咬被他扰醒,张嘴打了个哈欠,十分不满意的从他怀里慢吞吞拱出来,在皮质车座上爬来爬去。
盛愿压低声音轻呵它:“咬咬,不许乱跑。”
咬咬甩甩小尾巴,黑亮的豆豆眼咕噜噜转,头一扭,才不听他的话。
这只三条腿的小怪物天生胆大,对周围一切陌生的事物都感到好奇,到处闻闻嗅嗅,用小爪子刨两下,好在它还有点儿良心,给了主人剩了些面子,没在车座上尿一滩。
不过它很快就倦怠了,撒开小爪子,往更远的地方探险,最令它感到好奇的,就是这个突然出现在主人身边的男人。
“回来呀……”盛愿抓了个空,咬咬像只小泥鳅似的滑了出去。
漂亮的唇瓣被咬得微微塌陷,他怯怯的抬眼,目光落在后座另一端的男人身上。
牧霄夺知道小孩儿怕自己,上车之后便很少关注他,给足了他放松的机会。
他手撑下颌,偏头望向窗外的雨,面容一如茨戈薇庄园那晚一般冷寂,只是眼神中多了些旁人看不懂的影子。
三条腿走路还是有点艰难,咬咬无师自通学会了跳着走,蹦蹦跳跳的像个小玩具。
它跌跌撞撞的来到牧霄夺身旁,在他的风衣上嗅来嗅去,小尾巴摇得像螺旋桨,好像插上两个翅膀就能飞起来。
牧霄夺被这只拱来拱去的小东西拉回了思绪,捏着咬咬的后颈把它放到腿上,咬咬不安分的蹭着他的手心,粉红色的小舌头把他的手指舔得湿漉漉的。
他轻不可察的笑了声,任由它作乱,他注意到它缺失的后腿,手指轻轻揉了下那只剩一截的腿肉。
没反应,看来骨头已经长好了。
牧霄夺侧目看向盛愿,没说话,他应该能猜到自己想问什么。
盛愿看他的眼神有些慌,声音也很小:“……咬咬是我捡回来的流浪狗,医生说它的后腿骨折之后又感染了,只能截掉……房东太太不让我养它,说我和它只能留一个,我就带它出来了。”
盛愿还是第一次在舅舅面前说这么长一段话,说完之后,自己都觉得难以置信。
牧霄夺在一旁安静的听,出乎意料的发现了小孩儿倔脾气的一面。
盛愿头上还顶着自己刚刚盖上的毯子,老老实实的没敢拿下来。
他本意是让盛愿擦干身上的水,显然他没理解,这幅木木的样子有些笨拙的可爱。
牧霄夺坐过去些,宽大的手掌罩在毯子上,手指轻柔的揉着他的头发,任由布料吸走他发丝的水珠。
头顶陌生的触感令盛愿身体一僵,连呼吸都停止了,仿佛一座凝固的雕像。
可雕塑没有心脏,也不会有这样剧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