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朝廷的官吏的能力,是不可同意而语的,十几个府的数量已经不少了。.. 如果将几个人口稠密的布政使司合并,会让布政使司下属府的数量超过二十甚至三十。 这样府肯定就管不过来了。 为了管理已经超出管理能力的下属的府,布政使司需要在内部设立派出机构,例如曾经的大元朝在行省下用过的“道”。 最终的结果很可能是在布政使司 从布政使司、府、县三级,变成布政使司、道、府、县四级,除了行省变成了布政使司,剩下的都回到大元朝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