篱笆墙上,鸟巢里,三只雏鸟在叽叽喳喳叫个不停。
院中,黄菊和施萍对坐在石桌前,桌上摆放了一罐稀粥和一盘馒头和两碟咸菜,都是黄菊亲手所做。
施萍拿起一个干净的陶碗,给自己盛了一碗粥,自顾自吃了起来。
黄菊轻叹,一脸自责,“孩子,之前是我不对,我不该对你那么严厉,从而将你教的胆小怯懦,没有主见。人都说,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位老师,身为父母,当以身作则,言传身教,身为老师,当传道授业解惑也。可我这么多年,既没教你什么也没传给你什么,既没尽到一个做母亲的义务,也没有尽到一个做师者的责任。孩子,对不起。”
施萍等黄菊这一句真诚的道歉等了十年,她眼眶发红,哽咽道:“娘,从今日起,咱们重新开始生活好不好?”
黄菊伸手给施萍拭泪,她红着眼微微一笑,“好,快吃饭!”
施萍一边拿着调羹舀着白粥喝入口中一边问道:“娘,你真的要去杀费燃吗?”
黄菊微微点头,态度坚决,“那是娘能给你的补偿之一。”
施萍将碗放下,面上的泪水如雨落下,“娘,可是费燃的爹是福州节度使啊!他武功深不可测,若娘你有个万一,我该怎么办啊?”
黄菊冷笑一声,“你也真是没有出息,遇到一点事就只会哭。”黄菊转头看向远方飞来一只麻雀停到鸟巢旁边,它将嘴中的虫子哺到小鸟嘴里,不由感叹道:“萍儿,你看那边的鸟,它们小的时候,依赖父母,长大了就会独立生活,若是他们不独立,大鸟就会飞走不管他们。等把他们逼到了绝路,他们为了生存,也会被迫独立生活的。所以啊,儿女大了离开爹娘,那是正常的事,若一辈子都不离开爹娘,将会永远长不大,而且,爹娘也不可能会陪你一辈子,因为爹娘比你年长太多岁了,终有一日,会因病逝或意外走在你前头。”
施萍擦干泪水,她微微点头,“娘,我知道了!”
黄菊伸手用筷子夹起一点咸菜放进施萍碗中,笑道:“萍儿,我可告诉你,你娘武功好歹也是宗师,这天下能杀我的人没几个,所以别担心,我答应你定会活着回来的。”
施萍乖巧的点头,“嗯!”
说着,她又端起了面前的粥碗,开开心心的喝起粥来。
福州虽穷,可福州城里却是块富饶之地。
古月国的金川和银川这两座城里有被开发的金矿,归朝廷所管。因此六国两族的商人也都喜欢来古月经商。
所以福州城内南来北往的商人多的数不胜数,福州城街道上的道路蜿蜒曲折,做生意的房屋错落有致,街上帆布如织,彩绸飞扬,时不时会有百姓牵着骆驼,牛马穿插而过。
一间充满异域风情的客栈里,白清兰,陌风,楚熙,虞珺卿,邵怀澈,佘砚,阿芙和阿糜八人对坐。
桌上摆着一桌美味佳肴,众人都在埋头吃饭,只有那只小白狗在桌上乖乖趴着,不吵不闹,而虞珺卿会时不时会扔一些骨头和肉去桌下。
白清兰不解问道:“诸位可想到了办法让费砀出兵驰援柔城?”
楚熙将刚剔除骨头的排骨放进了白清兰的碗中后,才放下筷子,用自己吃过的筷子继续吃着碗中的饭菜。
白清兰一句话让众人陷入了沉思,白清兰见无一人发表意见,便用筷子夹起碗里的排骨咬了一口,咀嚼几下后吞入腹中才笑道:“既然你们都想不出办法,那我这有一计。”
陌风拿起一个干净的空碗慢条斯理的盛了一碗热乎乎的汤放到白清兰面前。
虞珺卿急忙问道:“姐姐,什么计啊?”
“美人计!”白清兰嘴角一弯,“我听说每晚宵禁时,费燃总喜欢在福州街道游荡,只是为了偶遇落单的女子。不如今晚让我去碰碰运气,把他引出来如何?”
佘砚闻言,停下筷子,赶忙出言阻止道:“闺女啊,这不行的,你上次的伤都还没好你就去以身诱敌,这万一出点什么事,你叫爹怎么办?”
陌风也放下筷子凑到白清兰耳边,轻声道:“主子,佘老说得对,所以这事要不交给属下来做吧。属下毕竟曾经也是杀手,这种以身诱敌的事,属下早已习惯了。”
白清兰不解问道:“你穿过女装吗?”
“啊?”陌风一愣,随即反应过来,“属下没穿过。”
“汤燃喜欢女子,所以你别去了。”白清兰凑到陌风耳边轻声道:“就算你能穿女装,也只能穿给我一个人看。”白清兰眸光微沉,命令道:“所以,你不许去!”
当白清兰将头凑到陌风耳边时,坐在一旁的阿糜眸中杀意渐盛,她虽表面不动声色可心里却已是妒火难消。
她虽不明白,白清兰到底有什么魅力,能让在场所有人都爱着她,但她明白,白清兰不是个好女人。
因为她一边喜欢陌风一边勾搭着楚熙,就连自己的主人——邵怀澈也被她迷的神魂颠倒。
阿糜在心里暗骂白清兰是个狐狸精,而她也在心里暗暗发誓,定会用尽手段,夺回陌风,夺回她能活下去的最后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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