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三万新兵。
夜幕下,一队队黑影有序的行军,靠着不多的火把,照着坑坑洼洼崎岖不平的山路。
好在士兵中都是来自穷苦百姓,对于山路来说,很是平常。
尽管难走,却没有一个人抱怨的。
相反,很多人的脸上都挂着兴奋的喜色。
马上就有仗要打了,意味着能立功了。
王重明规定过,凡是战场上有斩获着,直接赏银子十两。
这年头,一两银子就是一个普通家庭一个月的生活费。
哪有人还会不拼命的,不少人甚至心里暗暗发誓,一定要多杀几个人,赚足钱好回家娶婆姨。
二十多里路,用了大半夜时间才走完。
这个时代,因为吃的都是粗盐,很多人患有夜盲症,走路都需要人扶着,所以夜晚行军的速度不快。
也正是因为如此,才不会有人觉得大晚上还有人会不远几十里的走山路来袭击。
北地军的大营内,除了零星几个负责站岗的人外,其余人早已经沉沉睡去。
一个月以来,对龙方城的围而不攻,天天让他们在城池周围转悠,早就磨平了这群糙汉子的进攻欲望。
不少人都开始思念家里的娘子,整天的胡思乱想。
就连总兵常洛,最近也经常抱怨,为何北地王不抽调自己去北塞和大夏国对峙。
让他带着五万驻扎在这里,围着一座死城,毫无意义。
就在天色蒙蒙,天空泛点白心时,一阵冲杀声,惊醒了大帐内的总兵常洛。
“杀,见人就杀,冲啊!”
“怎么回事?”
常洛从梦中惊醒,盔甲都来不及穿戴,赤脚拿起挂在大帐正中间的大刀,提着冲了出去。
掀开营帐,映入眼前的是一群左臂绑着黄色丝巾的敌人。
他们之中,不少人手里拿着的都是锄头、镰刀一类的武器。
说他们是杂牌吧,却又不像,杀起人来,一个比一个冲得快,就好像自己的士兵,在他们眼里是一头头肥羊。
“集合,集合!”
常洛大吼几声,身边一下子集合了上千人。
正是因为他这些年以来,治军的严明。
北地军的士兵遭受到偷袭后,依然能够奋起反抗。
要是一般的军队,见到一群饿狼扑上来,拿着刀就要和你生死相搏,早就吓得丢盔弃甲了。
然而,常洛手下的这支军队却在很
短的时间内就反应了过来。
并且快速集结,不到五分钟,就有超过一万人集合到了中军大帐外。
“将士们,随我杀!”
常洛手持大刀,赤脚一马当先,杀入敌阵。
大刀所过之处,皆是尸体横飞而出,四分五裂。
瞬间几十人,就惨死在他的大刀下。
远处的王重明看到这一幕,心里咯噔一下。
后背开始冒汗。
太强了,看来此人就是北地第一总兵,常洛。
江湖都知他是九重武将巅峰,北地第二战力。
一把大刀,虎虎生威。
一旁的水叔看到后,也不敢上去和他交战。
就凭他的武道,上去还不够一刀砍的。
原本的局势是呈现一边倒的,王重明看着被自己偷袭得逞的大营,到处都是溃兵,以为就要成功了。
不成想,最后时刻,这个家伙竟然杀了出来。
以一己之力,扭转了颓势。
现在更是带着军队,开始围剿自己的部下。
和北地军这些常年征战的士兵相比,他手里这三万新兵和三千老兵,战斗力和战斗经验上完全不在一个等级上的。
他本以为,靠着偷袭,打对方一个措手不及,是完全有可能胜利的。
还是太过单纯了。
局势发生了逆转,北地军的五万人,除去第一波被偷袭死去和逃跑的七八千人,还有四万余人。
形成合力的反击,根本不是他们能抵挡住的。
眼看队伍要被冲散,水叔立马说道:“公子,撤吧,晚了就没机会了。”
“准备………”
“给我杀……”
就在他王重明要撤退时,龙方城城门突然打开,一队骑兵,卷着沙尘,冲杀而来。
看到这一幕,王重明欣喜若狂。
总算是来了,自己赌对了。
梁安不愧是大将军的儿子,出击够果断的。
他的计划里,从来都没有想过依靠手里的三万人新兵,能击退五万北地军。
他知道龙方城内也还有两三万人,只要自己这边进攻,他们就得做出抉择。
王重阳知道,他们被堵在城里一个月了,就等着一个机会冲出来。
而他就是那根破城锤,只要城里的守军敢全力出击,击败北地军完全有机会。
只要他们出击,士气上,自己这边是绝对有利的。
困在城里的士兵也是如此,冲杀出来,也能释放他们压抑已久的士气。
这样一来,两方合力,最次也能两败俱伤。
“将军,城里
的守军冲出来的,是否要撤退?”
身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