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天邪本来是想直接给银子,但是转念一想,给银子在这山村反而主人家会恐慌,不如送些糕点,多少是个心意。
随后,两人跟着老者进了村子,一路交谈中得知,老者姓吴名福,儿子名叫吴奇,新娘是他的青梅竹马黄花,黄花自幼父母双亡,被吴老丈拉扯长大,跟自己儿子朝夕相处下日久生情,可谓是亲上加亲。
说到这里,吴老丈眉眼间都止不住笑意。
“到了,单公子。”
吴老丈在一个有些破旧的院子前停下,虽然院子不大,但庭院打扫得很是干净,足见主人家的用心。
院子里面摆了六七桌酒席,已经坐了不少客人,看样子都是村里人,一个个虽然不富裕,但是为了这个日子,还是穿着自己最体面的衣服前来恭祝两位新人。
两人被老者领到酒席旁,单天邪跟细雨落座以后,旁边的村民明显有些紧张,但又时不时偷瞄两眼,毕竟村里还没来过这么好看的男女。
一阵高呼之后,进入了新郎官跟新娘子拜天地的环节。
锣鼓喧天,鞭炮齐鸣,虽没有红旗招展、人山人海,但是倒也喜庆得很。
新郎新娘拜完天地,村里帮厨的婶子们,便开始开始上菜,说是酒席,但是相较于大户人家,酒席并不丰盛。
不过,酒是自家酿的米酒,菜大都是自家种的青菜,倒是另有一番风味。
唯一说的上的硬菜只有最后的烧白,刚刚上桌就被风卷残云一扫而空。
单天邪还说尝下味道呢,结果在这方面,村民们的速度只怕已经能赶得上二流高手了,一不留神,没了!
不禁莞尔一笑,倒也有趣,毕竟现在的世道,能吃到肉的日子可不多见。
村里的婚嫁倒是没那么多讲究,等新娘拜完天地,换完衣服,就开始出来跟新郎一起敬酒。
单天邪和细雨作为外来的客人,两位新人最后才来敬酒,只是两人面上显得有些拘谨。
新郎是个皮肤黝黑、长相敦厚的农家汉子,新娘倒是五官清秀,不过皮肤并不白皙,而是呈小麦色皮肤,显然是平时操持农活的缘故,两人敬完酒以后,待在原地颇为期待的盯着单天邪二人。
搞得单天邪一时之间也是摸不着头脑,这礼物不是给过了么,难道觉得给少了?
这时吴老丈走了过来,满脸堆笑,忐忑的搓了搓手,“那个两位贵客,俩孩子见二位仿佛是天上的金童玉女,按照我们当地习俗,不知道两位能不能给两个孩子说一些祝福的话。
“就这事?小事一桩罢了,俗话说良缘由夙缔,佳偶本天成。”单天邪将杯中酒一饮而尽,尽显潇洒之态,接着继续道:“我祝二位新人往后,共苦同甘不变心,百年恩爱双心结。”
“好文采!”
“瞧瞧人家这词,啧啧这小两口是个有福气的。”
“俺家那小子教书先生说有秀才之姿!以后能像这位公子就好了!”
村民中有人带头鼓掌欢呼,虽然大字不识几个,但村里的评判标准倒也简单,字数这么多,自己听不懂,那一看就知道是好词!
吴老丈也是喜不自禁,连连道谢,听着周边村民的议论,感觉这面子长大发了,心里那个美哟。
吃完酒席,夜色渐浓。
单天邪二人婉拒了吴老丈留宿的好意,与新人夫妇告别之后。
两人驾着马车离开村子,继续朝着极乐谷的方向走去,月光洒在路上,映出一片银白。
细雨驾车,单天邪则坐在车厢内,闭目养神。
突然,远处传来一声鹰唳,声音穿透夜空,由远而近。只见一只黑鹰在空中盘旋,仿佛在寻找着什么。
它终于锁定了目标,俯冲而下,直向细雨而来。
细雨伸出手臂,黑鹰轻盈地落在她的肩头,鹰目警觉地环视四周,细雨注意到它腿上绑着一封信,心中一紧,低头一看,信封上只有寥寥几字:“罗摩遗体现世,速回京城!”
细雨脸色微变,但很快就恢复了平静。
转头看向车厢内的正在闭目养神的单天邪。单天邪却似乎早已察觉,缓缓睁开眼睛,“黑鹰?黑石的信?”
细雨点了点头,将手中的信件递给他。单天邪接过信件,目光在字句间游走,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抹玩味的笑容:“看来,我们得先去一趟京城了。罗摩遗体?好东西想要!走转道京城!”
罗摩遗体!
据传,八百年天竺的高僧罗摩,不远万里来到中原传教,后来为宣扬佛法自愿净身入宫,为天子讲解佛经三年,但在罗摩去世以后,众人发现他居然还是完整无缺之躯,似已达到天人化生之境界。
罗摩圆寂之后数年,遗体被人从墓中盗走,切割成两半,江湖传闻罗摩遗体如果能合二为一,就可以领悟罗摩当年的绝世武功,一举达到天人境界,断肢重生称霸江湖不在话下。
如今其中的半具就在当朝的御史张海端家中,原着中张海端已经贵为当朝首辅,但是如今的情报来看,还是个普通的御史,就是有个武功不错的儿子,拜在昆仑门下。
单天邪两人驾车一路疾行,不过十天便抵达京城。
大明京城入夜之后,繁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