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光明道:“荷兰东印度公司虽然是一家公司,但却是尼德兰联省共和国参股的,实际和大明糖业公司差不多,是受到其国家一定掌控的。
东蕃岛作为荷兰人在东亚的重要殖民地,你们大明还要他们割地赔款,事情这么大,恐怕不是该公司巴达维亚总部能做得了主的。
不论其向公司总部禀报,还是让其国家过问,都需要将消息传回荷兰本土。
荷兰距离南太平洋有万里之遥,这一来一去,再加上荷兰本土决策者思考、商议的时间,怕是得一两年后才能有结果。”
“这么久啊?”朱媺娖听了柳眉微蹙,不禁道:“我都恨不得帮荷兰人安装上电报了。”
郝光明笑道:“就算有电报,节省了信息传递时间,这种国家对弈级别的谈判也不是短时间内能搞定的,你还是有点耐心。
反正如今东蕃岛刚收回,进行最基础的发展建设恐怕都要几年。
大明水师换船、换装也不完全,现在要去大洋上与欧洲人较量,还是有点早了。”
说到这里,朱媺娖忽然记起郝光明曾提过一嘴的某件事,于是问:“相公,我记得你说过,欧洲殖民者中最残暴的便是西班牙人、其次英国人。
还说在我们明朝,西班牙便在吕宋三次屠杀我神州海外百姓。以现在的时间点看,屠华事件都已经发生了吗?”
作为一个明末历史爱好者,这种耻辱的、重点的资料郝光明是大概记得的,都不需要上网查找资料。
他闻言道:“第一次是发生再1603年,西班牙人一次性屠杀了2.5万华人。
第二次发生在1639年,西班牙人一次性屠杀了2.1万华人。
至于第三次,按照后世历史发展,将发生在1662年,死于西班牙人屠刀下的又有2.5万华人。
当时,郑成功在得知屠华事件后非常激愤,原本准备领军远征菲律宾的,可惜还未出师就病死了。”
郑成功被评价为民族英雄是有原因的,不仅是因为他从荷兰人手中收回了东蕃岛,还因为他浓烈、执着的爱国情怀。
用现代人的眼光来看,郑成功年轻时多半是个愤青。
他虽然是郑芝龙这个海贼王的儿子,但从小就深受儒家文化影响,后来更是在南京国子监学习,相当于现代的大学生、研究生。
还拜了钱谦益为师——钱谦益能成为当时的文宗,在弘光朝投靠阮大成及后来降清之前,名声还是很可以的,教导学生肯定也以忠君爱国及儒家思想为主。
所以,不论郑成功个人能力如何,几次出世北征的结果如何,其爱国情怀都不应该被质疑。
朱媺娖听完郝光明的话,不禁语气坚定地道:“这个时空,我是无论如何,也不会让西班牙人第三次屠杀我大明百姓的!”
说起来,朱媺娖对吕宋岛马尼拉三次屠华事件的具体时间记不清楚,却对当初听郝光明给出的一份历史资料印象深刻。
西班牙人在第一次屠华之后,听说了大明的强大,害怕得罪明国,引起贸易封锁乃至战争,就向大明朝廷送去一封解释的信件。
直到一年多后,才收到大明的一封回信。
该信件中如此道:“海外争斗,未知祸首。中国四民,商贾最贱。岂以贱民,兴动兵戈。又商贾弃家游海,压冬不回,父兄亲戚,共所不齿,弃之无所可惜,兵之反以劳师。”
有些粗陋的历史文章中,直接将这段话当成万历皇帝的亲自回复。
虽然朱媺娖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但还是既羞愧又气愤。
根据郝光明的解释,当时西班牙人的信应该是传到了福建官府,然后由福建官员将该事赚禀给朝廷知晓。
至于西班牙人的信件,多半是不会被送过去的。毕竟当时其只是以西班牙吕宋殖民地总督的身份,而非西班牙国家乃至国王。
所以只配对接大明的地方官府。
根据《明神宗实录》中的说法,当时万历皇帝得知此事后的态度是:“吕宋,也着严加晓谕:勿听奸徒扇惑,扰害商民。”
之所以这么回复,是因为西班牙人在解释的信件中说,有华人传谣,说吕宋岛上有能长金子的树,大明已经得知这件事,要发兵远征吕宋,开疆辟土。
西班牙人迫于无奈,恐慌之下,才对当地大明百姓进行屠杀。
马尼拉第一次屠华事件中,华人几乎死绝,这种由西班牙殖民者传出的一面之词,当然是不足信的。
至于那段视海外华人为商民、弃民两重低贱身份的回复,其实是时任福建巡抚徐学聚给的福建官府回复。
并且那段官方回复前面其实还有一句——“皇帝以吕宋久相商贾,不殊吾民,不忍加诛。”
这句话什么意思呢?
就是说,皇帝认为,吕宋是我大明百姓经常去经商的地方,所以那里的百姓和我大明百姓也没多大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