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8章 子孙违反教令(2 / 2)

明,道:“寡人爱死他了。孔丘,辩论结束后,即刻让左丘明入宫觐见寡人。”

“诺。”

孔丘和邓析有些尴尬。

他们的弟子表现都不凡,为何庆忌好似只看上了左丘明?

这时,邓析站上了辩论台,朗声道:“下一个议题。”

“子孙违反教令,不赡养祖父母、父母,是否有罪?”

“还请二三子各抒己见,畅所欲言!”

等到邓析退下后,广场之上又掀起了一阵热议。

吴国有着较为完善的福利制度,对待孤寡老人还有养济院赡养,还鼓励民间的黎庶主动承担起赡养年老祖父母、父母的义务。

但是,并没有明文规定,不赡养祖父母、父母的人,是不是要治罪?

曾参第一时间起身道:“治罪子孙之权,全在祖父母、父母,实为教孝之盛轨。”

“此全是教育上事,应别设感化院之类,以宏教育之方。此无关于刑事,不必规定于刑律中也!”

“子孙不能养赡尊长、子孙不服管教顶撞尊长、子孙不当行为间接导致尊长轻生、子孙对他人实施盗或奸间接导致尊长死亡与尊长教令子孙犯奸盗畏罪自尽,绝非子孙不服从管教这一种犯罪行为所能涵盖。”

闻言,一名士子站了起来,冲着曾参冷笑道:“先生所言,大缪!”

“孝,畜也,畜,养也。”

“父母为养育子女耗尽心血,而父母年老之后逐渐失去劳动能力,如无积蓄,就会衣食无着。”

“即使衣食无忧,也会因为身体衰老,疾病缠身而削弱或丧失独立生活的能力。”

“因此,我吴国早就规范要求子女对父母必须尽到养口、养体、养身之‘反哺’义务。”

“正所谓善事父母为孝,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此庶人之孝也!”

顿了一下,这士子又道:“在下认为,惰其四肢,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弈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