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早就饥肠辘辘的众人一拥而上,手里抓着白白胖胖的包子,恶狠狠的咬下。 牙齿穿过蓬松柔软的面皮,刚感受到小麦淡淡的香气,瞬间又被四溢的肉汁夺去了全部注意,笋丁猪肉包浸满汁水的肉馅不肥不腻,肉香很足,还有爽脆的笋丁让口感更加富有层次。 真是闻一闻垂涎三尺,咬一口满嘴生香。咬开面皮的一个口子,从肉包里蒸腾而出的滚烫热气丝毫没能阻挡大家大快朵颐的兴致,一个个吃的更加起劲了。 于招财三下五除二就吃掉了一个白胖的大包子,一直吃到第二个只剩下一口的时候,速度才稍稍慢了下来。脑子里除了感受到肉馅儿的鲜香,终于也反应过来这个面皮也很好吃,外面蓬松柔软,中间与肉馅接触的部分被肉汁浸透,带着一股鲜香。 第三个包子沉甸甸的拿在手上时,于招财有了一种莫名的踏实感。 跟着老板干,吃香的喝辣的,太值了! ———— 其他人都是直接上手,就金乌非要拿着碗碟和筷子,人家吃了三四个,笼屉都吃空了,他才吃了一个。 应玲珑指了指橱柜:“那里给你留了一个。下次再吃这么慢,我可不管你。” 金乌没有径直去拿肉包子,先看到了应玲珑手上的狪狪珠,很自然的说。 “手给我一下。” 等金乌转身走开,应玲珑低头往手腕上的珠子一看,得,又变成金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