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血肉子体(1 / 2)

“常将军,秃发亚克到底哪里逆天,你可知晓?”妙寒皱眉问道。

常子云摇头:“不知道,就连常阳真人也不知道,我说的这些,也是他下山之前,在修行界打听到的。”

“尽管我很想与秃发氏决一死战,但暂时为之,还是以防守为上,积蓄力量,以待时机变化。”

炎奴听了,目光灼灼道:“我想会会他!”

常子云眉头微皱。

妙寒见状连忙道:“将军即便不主动出击,也该尽力获取情报。”

“可以多派出斥候部队,深入沦陷区侦查。”

“哪怕只是探清秃发氏的兵力分布,也是好的。”

常子云平静道:“我当然知道,迄今为止我前前后后,派出了十几支斥候,都是精心挑选的高手。”

“但凡是遭遇到秃发氏的斥候,都没能活着回来,我只能根据他们的失联,来勉强判断敌军的位置。”

妙寒郑重道:“常将军,两军交战,情报第一。”

“若连敌人的行踪都不能掌握,只等着敌人攻城,着实太被动了。”

“不如,把这个任务交给我们试试。”

炎奴也咧嘴笑:“我亲自去找他们!”

常子云沉思片刻,看向炎奴:“你真的愿意深入敌区?要知道侦查不宜带太多人马。”

“而你这样的勇将,干这个太屈才了。”

炎奴无所谓道:“我就是来打秃发氏的,你让我干别的,我也不会。”

常子云无奈一笑,他了解炎奴这样的勇将,强悍有余而智略不足,不足以独当一面。

他本想留在身边做个先锋,但既然不愿意,那最适合的也确实就是斥候了。

斥候非常重要,而且武功越高越好,往往就是挑选军中武功最高的一批人,至少也是一流高手。

如今一名惊世武者愿意以身犯险,那当然也再好不过了。

“好!我给你三百名斥候,任你调遣,姜老弟,若能盯死秃发氏主力,我记你大功一件。”

“另外”

常子云走到地图前,指着沂蒙山东侧的位置:“我还想知道秃发巫狼那五千人,到底在守护什么东西,这一定对秃发氏至关重要。”

妙寒眯着眼,她早就注意到了,不出意外,那应该有奇物!

说不定,秃发氏邪修无视境界压制的力量,就来源于此。

众人聊到深夜,第二日常子云就给众人封官。

炎奴成了军侯,妙寒官拜秘书令史,就连黄半云都混了个校尉部假司马。

除了炎奴,后两个都是八品,而炎奴压根没品,属于常家私军部曲里的军侯。

没办法,国法如此,炎奴是贱民,当不了官。

不过非常时候行非常之事,官职无非是个名头,常子云给的权力却是实打实的。

拿着常子云的军令,别说炎奴是军侯,就算是个小兵,他也能领兵。

常子云直接把三百多人的斥候营,都交给炎奴统领。

妙寒作为其副手,而他们又全部是常鼎的副手。

常鼎直接得到两千军队的管辖权,要知道常家总共只有一万兵马。

所以常子云这次分权,等于直接分了五分之一,乃是相当器重常鼎了。

除此之外,还给了常鼎相当大的物资权限,金钱、工匠、死士以及大量的资源,统统是他以前所能动用的十倍!在家中的地位,一下子超过了两位兄长。

他的两名兄长知道消息后,心急如焚,当即想把各自找的大人物,速速请来。

大公子带着人马出城,赶往东海鱼鳞岛,寻找所谓的随波真人。

而同一天,二公子也带着一大批奴仆,亲自去往了吞天门。

对此,常鼎早有所料,但他并不慌。

他已经占了先机,好好做事,多多立功才是王道。

无论是什么随波真人,还是吞天门的长老,那都一个个跟祖宗似的。

相比起来,炎奴更对常子云的胃口。

不仅人已经到了,还一心要干秃发氏,迫不及待想做事。

所以常鼎也是干劲十足,他马上就开始安排他的门客,接管军中大小事务。

由于能动用大量玄铁了,妙寒直接去仓库拿了三十斤,交给工匠去炼制一把剑和一把枪。

制作好后,炎奴用一把银质的利刃,剖开手臂,将宝剑塞了进去。

并不需要它完全进入体内,只要它浑然一体,过半进入即可共生。

关于这一点,炎奴和妙寒在小树林里已经测试过了。

一把剑在他身上捅个窟窿,这种程度是不会共生的。

小时候他肯定被钢铁伤过,但身上也没有长钢铁啊,原因就是没有大体进入他体内。

只见炎奴此刻,手臂里长着一把剑,一半剑锋从手腕处突出。

他还能弯曲手臂关节,因为这把剑不会伤害他,就是弯曲时比较费力而已。

搞定之后,炎奴又把宝剑取出,然后塞进嘴里吃了

并没吃完,他消化掉大部分,留下了一小片剑尖。

等长出新的一把后,他把剑尖带在身上。

如此一来,炎奴就不会再长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