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 所以很多父母找到自己孩子的时候,其实才是真正失去孩子的时候。 因为他们只是找到了当初被拐买的儿童,并没有找回自己真正的孩子,并且有可能永远都找不回来了,也永远都没有团圆的时候。 法理与情理纠葛,回归好像永远没有终点。 顾陌曾经遇到过一个母亲,孩子三岁被拐走,十二岁回到亲生父母身边后,脾气变得十分暴躁,还以绝食威胁要回养父母家里。 还有一个孩子,被拐卖后经历了太多社会险恶,导致此后性格扭曲,回到父母身边后不久就因为犯法坐牢了。 所以孩子找回来,很多父母反而还会受到二次伤害。 面对这样的痛苦,有些家长一开始会痛恨的说一定会起诉养父母,可最后不也没有吗? 不仅没有,还反过去感谢“养父母”、还要感动于“养父母”对孩子的付出,小心翼翼守着那份微妙得让人如鲠在喉的“亲情”,连边界线不敢逾越。 他们的遗憾他们的恨,到最后甚至完全得不到发泄,只有永无止境的锥心之痛伴随余生。 因为法律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卖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
第1548章 愿天下无拐(13)(2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