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动,说,“是我的衣服不合适吗?”
“当然啊。”巫洛阳说,“你这种商务精英,一看就应该坐在人均上千的法国餐厅,用优雅的用餐礼仪品尝摆盘精致的食物和红酒。要么就是在五星级酒店的宴会厅里与人觥筹交错,吃着外面买不到的特供餐品。”
瞿燊被她描述中的“普通人想象中的有钱人”逗笑了,“很抱歉,我没有吃过法餐。如果你喜欢的话,我可以尝试一下。”
“很遗憾,我也没有吃过。”巫洛阳说。
两人对视一眼,忽然笑了起来。
气氛变得更加轻松了,瞿燊也就在这样的氛围之中,说出了自己的新想法,“我的衣柜里没有其他风格的衣物,既然你觉得这些不合适,能请你帮我挑一些吗?我想,就算我自己去买,恐怕也未必能买到合适的。”
对于这个请求,巫洛阳有些意外,但又不是那么意外。
瞿燊的态度很明显,时至今日,她已经不会再去怀疑自己的感觉了,也不再去想“为什么”的问题。
如果感情可以列出个1234,那也就不是感情了。
既然瞿燊想要接触和了解“她的世界”,那她当然不会拒绝。
“好啊。”她点头,“现在就去吗?”
“如果你方便的话。”瞿燊说。
巫洛阳当然是很方便的。大二的课程虽然很重,但她还能应付得来,课堂之外的时间完全可以自由支配,并不急着回学校学习。
于是两人又转道去了市中心。
其实巫洛阳自己的衣服,很多都是在服装批发市场挑的。听起来虽然不够高档,但有很多款式、版型可以挑选,而且往往可以讲到非常廉宜的价格,那又是另一种截然不同的成就感了。
不过,她倒也没打算带瞿燊去那样的地方。
消费降级也要一步一步来,给对方一个适应的过程。
所以她选择的是开在步行街上的那种精品店。这种店铺,完全靠老板的个人审美支撑,里面的衣服无论价格、质量还是色彩、款式,都是经过精挑细选的,更容易找到适合瞿燊的风格。
果然,才逛了两家店,巫洛阳就发现了一件很好看的毛衣。
纯白色的毛衣,心形领,图案则是同样白色的菱形格子,织得很宽松,版型又不显得散,有一种下班后放松的气质,正适合她们会去的场合。
巫洛阳又选了一件淡蓝色的衬衣搭配,把瞿燊推进了试衣间里。
很快瞿燊就换好衣服出来了。
不止是巫洛阳眼睛一亮,就连销售也连连称赞,“您穿这一套实在太合适了!”
确实很合适。
瞿燊看起来冷淡严肃,其中至少有六成是衣服营造出来的。现在衣服一换,这种冷淡严肃就被中和了大半,于是就显出了她年轻而姣好的面容,令人一眼惊艳。
巫洛阳想,瞿燊如果穿着这一身出现在校园里,恐怕不会有什么“高岭之花”的外号,收到的情书估计早就成堆了。
这时,瞿燊照完了镜子,有些拘谨地看过来。
巫洛阳毫不犹豫地称赞道,“很好看,上身的效果比我预想的还好。”
“那就要这个吧。”瞿燊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说。
此刻,镜子里的人是陌生的,但她并不讨厌这种陌生。恰恰相反,瞿燊几乎是迫不及待地想要体验它。
第一次就大获成功,巫洛阳也受到鼓舞,调动起所有的积极性,从街头逛到街尾,给瞿燊挑了四身衣服,连鞋袜都配齐的那种。并且,她还当着瞿燊的面,展示了一下自己在批发市场练就的杀价技能,成功节省了一笔钱。
瞿燊看得眼花缭乱、叹为观止。
从店里出来,她对巫洛阳说,“我从来不知道,买东西原来还有这么多的窍门。”
“只是省钱的窍门而已。”巫洛阳说。
瞿燊却不赞同,“是生活的智慧。我刚刚就在反思,自己之前是否对钱太没有概念了?虽然这证明了我的富足,但是,某些时候,我是否成为了一部分人眼中的肥羊,并且也确实为此支付了一笔为数不少的费用?”
这就是巫洛阳最喜欢瞿燊的地方。
她不傲慢。
有一些人,当自己拥有了金钱、身份和地位之后,就会油然而生出一种优越感。当他们再低头看下面的世界时,不会思考自己现在的生活是否有问题,只会觉得“那些配不上我”。
巫洛阳笑了起来,“你高兴就好。”
……
瞿燊从前几乎不怎么在意身边人的着装问题。
只要不影响她的工作和生活,那这些就跟她没有关系。
但这一天上午,进公司时,她不自觉地就将注意力放在了员工们、尤其是年轻女员工的衣着上。然后惊奇地发现,每个人的打扮都像是一角风景,共同组成了这个热闹又绚烂的世界。
可惜,其中能够给瞿燊做参考的部分却很少。
巫洛阳说,贸然学别人的风格是一件很糟糕的事,因为那很有可能完全不适合你。
所以瞿燊最好的学习对象,就是那种身份、偏好的风格都与她接近,但是又不像她这么严肃单一的类型。
因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