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多次教唆孙义周实施侵犯我原告当事人姜女士人身权益的违法行为。”
像前两场官司一样,周瑾知神色从容,全程胸有成竹的将事实陈述出来。
法官听罢看向梁律师。
“请被告提交证据,倘若没有证据请你方就原告提交的证据发表你方质证意见。”
“我方无质证。”
“由于原告与被告对本案事实方面并无其他意见需要补充,法庭调查结束,现在进入法庭辩论阶段。”
“下面请原告和被告方分别就本案焦点问题:许菲是否构成教唆他人犯罪和孙义周故意伤人未遂是否真的构成违法犯罪,发表辩论意见。”
(又要瞎编了,头秃!(°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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