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稻米,而是稷(粟米)和黍(黄米)。
北方多干旱,较为寒冷,多以种植稷和黍为主。
这年头也没有学会处理麦粉,馒头包子是没有的,麦只会是平民、奴隶的口粮,正常的生民、贵族都不会优先食用麦。
饶是富有的商人们也纷纷咂舌,直呼太贵,先前卖环狗肉的时候,一斤肉才十刀币,你这从从有什么食之力加成?,一下就翻了十倍。
“诸位,且听我言,这从从,可不比环狗,目前大军搜尽燕山也才仅此一只,别看这从从,书上没有记载食之有什么用。”
“但是狗肉大补啊,从从更是补上加补。”
这下没人兵士捧场了,纷纷尬笑道:“我没有,我昨晚闹肚子,孟校尉你可别瞎说。”
谁叫梅鸾这厮黑不少肉,帐下四五个校尉都分了不少。
边说,孟尝还边拍着巴掌,浑然不觉孟竹都要羞到昏死过去了,这都什么虎狼之词,真让梅鸾将军听见,他怕要直接杀你。
“大军几十万人,能有口汤喝就不错了,哪有肉吃,诸位想一想,一口汤都有如此奇效。”
“这要是直接食其肉?”
行商们眼睛一亮,和孟尝对视一眼,小兄弟道行不浅,年纪不大,活儿不少。
“英雄,我出两金一斤肉,全给我吧,也省得你一个个的去卖了。”
最先询价的富商拍着大肚腩大气的说道,急的周围的商人纷纷叫嚷,但就是叫不出更高的价格。
“陆先生,您可不能吃独食啊,孟校尉,别听陆大人的,我吃不下全部,十五金,分我十斤肉,如何?”
孟尝看着先前的富商,笑得更开心了,陆大人,那不是陆嘉吗?崇侯专用行商世家的话事人,这位人物可以说是崇侯杀到哪儿,他就跟到哪儿,一路跟着崇侯的军队做起来的,也是深得崇侯的信任。
“诸位大哥,不要急,人家陆大人先开口,我总不能为了一点细枝末节就坏了规矩,说好了先到先得。”
“不过,诸位不慌,鄙人还有从从犬齿制成的项链,佩戴此项链,可驱邪避煞,各位富甲一方,想必平日里做生意,难免会有日夜兼程的时候,遇到邪祟挡道也是常有的事,此项链,虽退不了邪祟,但周身一两丈内,普通邪祟近不得身还是可以办到的。”
“诶诶,别抢,竹哥,维持秩序,别傻站着了。”
“我这儿还有……”
周围兵士暗自咂舌,孟校尉真是了得,这卖肉得挣到不少钱吧,打完仗回家还当个锤子兵,讨上几房妻妾,买上几十个奴隶,都能过上富家翁的地主生活了。
大丈夫当如是也。
趁着孟竹和众商人结算时,孟尝拉着陆嘉的衣袖,两人悄咪咪的走到了一旁。
“陆大人和崇侯的关系,早有耳闻,在下有一事相求,不知陆大人可否相助。”
陆嘉也是颇有兴致,刚刚收到近三百斤从从,回头腌制一下,让人带去朝歌售卖,别说一斤肉一金了,遇到达官贵人,一斤肉十金也是大有可为。
货物嘛,当寻常肉制品能值几个钱,变成保健品,啧啧,多得是人买单。
“孟校尉但讲无妨。”
“您看,这四五百金我也带不回去,您是肯定能挣大钱的,也不在乎我这点小本生意,这四五百金我抽出三百金交到您手里,你帮我带回崇城西市孟村,交给我父孟熊,不知可否。”
交易战利品后再把钱交给熟悉的商人,他们返程倾销时顺带捎回家,这是很多兵士都喜欢做的事情。
行商也乐得如此,通常都会抽出一成来作为运费,毕竟回程的路上也要雇佣兵保护,一路上人吃马嚼的也算是个成本。
“能得孟校尉信任,陆嘉不甚心喜,校尉大人请放心,有我陆嘉在,此信定然送达,三百金,分文不少。”
孟尝露出心领神会的笑容,这陆嘉会做人,是个值得长期合作的,不然抽他三十金的水,他还有些怪心疼的。
“陆大人高义啊,既如此,往后小弟战阵所获,也不劳烦别人了。”
“市价,环狗一斤十刀币,我取八刀币;再有从从等其他异兽的斩获,我也不卖别家,直接上门找您,如何?”
陆嘉抚着孟尝的胳膊欣喜的说道:“真乃猛士也,能得您的信任,嘉感激涕零,不胜荣幸。”
处理完战利品,还得到了一个长期倾销,能吃下大量抛售的大商人支持,孟尝是喜不自禁。
就连原本羞涩的孟竹,也忍不住笑歪了嘴,孟尝分了他五十金,他全部委托给了陆嘉寄回家。
这五十金,就算他战死,家里也衣食无忧了,弟弟妹妹还能找到个好夫婿,好妻子。
大营内也陆陆续续传开了,孟军侯卖从从肉,直接捞金五百,听闻消息的人都惊呆了。
这三五百金对于崇侯而言,不值一提,但对于这些普通人来说,这可真是一辈子都挣不到的天文数字。
嗯,类比一下,相当于在现代,直接给你五百万现金,让你随便花。
你就换成一个千万富翁,能白拿五百万,那也是能让富翁眼红的事情。
普通人也就图一乐呵,自己又没有单杀从从的本事,也